2009-03-03 09:28:20 | 来源:山东畜牧 |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
近年来,郯城县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占畜牧业半壁江山的养猪业作为实现畜牧业新突破的重要突破口来抓,强化领导,落实生猪生产扶持政策,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突出抓好良种繁育、标准化规模化饲养、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实现了养猪业发展的新突破。到2008年底,全县生猪存栏达到48.49万头,比去年同期增长19.94%;出栏生猪77.23万头,比去年同期增长28.48%。主要采取了如下几项措施:
一、大力实施生猪良种工程
县政府投入资金30余万元,用于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建起县猪人工授精总站一处,购进良种公猪12头,全县建立乡镇配种分站18个,设立村级配种点180个,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猪人工授精技术推广工作。同时,组织畜牧专家对全县种公猪进行鉴定,对劣种公猪进行淘汰,实现了种公猪全部良种化。目前,全县三元优质猪的比例达到80%以上。
二、积极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自2007年开始,县政府把建设生猪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区作为发展养猪的重要措施来抓,每年拿出资金50余万元对经验收合格的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区进行表彰奖励。县畜牧部门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目前,全县有一定规模的养猪场户达到3000多家,其中,标准化规模化养猪场区达到136家。规模化饲养比例达到60%以上。
三、加快科学养猪技术推广步伐
县乡畜牧部门利用印发技术明白纸、举办培训班、送科技下乡等各种形式,大力推广科学养猪技术,使科学养猪水平显著提高。特别是近年来,为有效解决养猪对环境的污染问题,提高生猪产品的质量和养猪生产效益,在全县大力推广了环保养猪新技术,全县共发展环保养猪场61家,环保猪舍面积达到3.6万平方米。
四、创新生猪销售模式
由县畜牧部门牵头,以生猪调运大户和屠宰加工企业为主,成立了郯城县生猪产销协会,让养猪户与大城市的生猪销售市场结成对子,把生产方和销售方紧密联系起来,签定生产销售协议,有效解决了生猪销售问题。目前,全县的生猪有50%以上通过产销协会进行销售。
五、落实生猪生产扶持政策
一是认真做好能繁母猪补贴工作。两年来,全县共投入补贴资金近700万元,补贴能繁母猪8万多头。二是大力推行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两年来,全县共投入保险资金450多万元。政策性保险的实行,为养猪户吃了定心丸。三是抓好规模养猪场区的标准化改造项目的实施。自2007年开始,全县共有11个养殖场区完成了标准化改造,共投入改造资金420余万元,有力提升了标准化饲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