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临沂市多措并举推动畜牧业快速发展
2010-06-03 08:20:52 来源:临沂市畜牧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到:

  为扎实推进全市畜牧业生产,山东省临沂市采取多项措施,促进了畜牧业生产快速发展,肉鸡、肉鸭、肉兔等养殖效益较高,奶牛、蛋鸡生产发展平稳,生猪生产也逐步稳定回暖。

  1 我市畜牧业生产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1.1 多措并举,稳定生猪生产。目前,我市三元肥猪金锣集团总部收购价为9.6-9.8元/公斤,土三元肥猪8.6-8.8元/公斤,尽管近几天每公斤上涨了0.2-0.4元,但一直延续了春节后的低靡态势,连续10周跌至盈亏线以下。随着各项政策的落实和国家储备肉计划的陆续启动,生猪价格已经逐步止跌趋稳,且有回升趋势。在生猪生产上,市县区畜牧部门积极采取深入调研,及时印发指导意见;加强疫病防控和技术培训;广辟销售渠道,搞好产销对接;加强预警预测,提供信息服务;落实扶持政策,保护生猪生产等措施,引导养殖场户转方式、调结构,通过控制存栏总量,淘汰低产母猪,控制过剩产能,优化种群结构,使能繁母猪比例更加趋于合理化。通过政策引导,更新优质后备母猪,既保存了发展后劲,又延缓生产周期,缓解了当前生猪生产下滑的态势。

  1.2  大力推广先进技术。一是进一步强化和完善良种繁育体系。在莒南、沂南、沂水、平邑、郯城5个县建设和完善了以生猪人工授精站为重点的良种繁育体系,以统一供精的模式,开展人工授精技术服务,加快了周边地区生猪改良步伐。二是进一步推广应用生物环保养殖技术。今年以来,全市新建和在建环保养猪场209个,全市生物环保养猪场户已发展到1628处,发酵床面积达到182万平方米,存栏生猪107万头,累计出栏肥猪182万头。从去年上半年开始,我市积极探索将这一技术向环保养禽拓展,全市环保养禽发酵床面积达到56.3万平方米,其中今年新建、改建16.3万平方米,环保养禽场达到630多家,存养家禽360多万只,已出栏家禽2800万只,取得了显著成效。三是搞好科技培训。逐步完善以“畜牧科技培训日”制度为重点的科技培训机制,发挥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加强对养殖场户的技术培训,提高科学养殖水平。今年以来,市县区畜牧部门共举办培训班60余期,培训人员10000余人。

  1.3  大力发展标准化生产。以规模化标准化为主的沂蒙优质畜产品基地和品牌建设正在快速推进。一是落实好国家、省市有关扶持政策,严格项目验收。二是县区也纷纷出台优惠扶持政策。沂水县政府今年继续列出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区建设和畜牧科技培训等工作。沂南县政府今年也拿出300万元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办法,大力推广生态环保养殖。莒南县政府利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分别制定环保养猪垫料补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补助、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充分发挥了奖励资金的引导促进作用。三是高度重视品牌认证工作。今年3月底,我市又有5家养殖企业的畜产品获得了农业部无公害认证,金锣等6家养殖加工企业又申报了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全市已有47家养殖加工企业的74个畜产品获得了农业部无公害、绿色认证,其中绿色认证32个,涉及生猪、猪产品、鸡蛋、肉鸡、鸭产品、兔肉、乳鸽、鸽蛋、蜂蜜等十几个品种,另有2家企业获得了省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四是规范发展合作组织。今年以来,县区共组织成立畜牧养殖合作社21个,全市畜牧合作社达到1471个,指导帮助建立健全合作社章程、财务管理等制度,充分发挥合作组织在生产、销售中的桥梁服务作用,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了共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1.4  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和投入品监管。全市春防工作扎实开展,现已进入全面扫尾阶段,部分县区已进入补免阶段。各县区利用春防集中免疫的时机,加强养殖场监管,进一步规范养殖场管理和档案建设,严格投入品监管,从源头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打造良好的区域产品形象。

  2  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畜牧业发展积极性不减,特别是养猪场户能积极应对生猪低迷行情,通过淘汰低产母猪、调整种群结构等减少损失,储备后劲,并未出现恐慌心态,但依然存在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养殖用地矛盾凸显;二是环保压力加大,沿河养殖场面临拆迁,相对压缩了养殖场选址范围;三是政策资金落实需加强管理,要严格按照方案内容和进度来实施;四是产销对接力度需进一步加强,逐步形成长期稳定的销路;五是合作经济组织尚需规范发展。

  3          应对措施

  面对当前畜牧业生产形势,下步要着力抓好如下工作:

  3.1 推进标准化养殖小区(场)建设。通过加强科技推广和培训,继续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逐步转变传统粗放养殖方式,全面提升畜牧业标准化生产水平。

  3.2  加快推广环保养殖新技术。要在加大环保养猪推广应用的同时,加快这一技术在其它畜禽养殖上的应用,不断探索生态环保养殖的新模式、新路子。

  3.3  加快政策性扶持项目的推进。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对实施项目的检查验收,充分发挥扶持项目的带动提升作用。

  3.4  加强产销对接。在做好生猪及其产品产销对接基础上,积极做好牛羊和禽兔等畜禽品种的对接;把重点放在上海、杭州、南京、常州等南方大中城市市场上,突出强化与上海“爱森”、“梅林”、“五丰上食”、“福新”和江苏、浙江等知名加工企业的产销对接工作。

  3.5  大力发展合作组织。大力发展以乡镇站和村两委成员领办或合办的合作社,提升广大养殖场户的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

  联系人:袁力,13869908661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