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沂水县全面开展养殖场户备案登记及能繁母猪统计核实工作
2011-07-28 09:27:45 来源:山东畜牧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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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市畜牧部门要求,为全面做好养殖场户备案登记管理,从7月12日开始,沂水县畜牧局在前段调查摸底基础上,抽调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现场登记备案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对全县19个乡镇现有规模养殖场(小区)备案工作、小规模养殖场及散养户进行全面登记。

  集中开展现有畜禽养殖场区备案。按照《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各乡镇兽医站调查摸底情况,集中开展现有畜禽养殖场(区、户)备案。备案小组对统计在册的每个养殖场(户)进行现场勘察,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凡是符合现有和新建畜禽养殖场(小区)投入使用后30日内,设计饲养规模达到存栏生猪200头、牛50头、羊200只、家禽3000只、兔300只、皮毛动物300只、鸽子2000只、犬50只、鹿100只、鸵鸟50只、野猪100头、特禽(山鸡、孔雀等)100只以上标准的,现场填写规模化养殖项目登记备案现场勘察表,对申请材料有缺陷项的场(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全县养殖场登记备案工作将于7月底全面完成。

  强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现场查看养殖场备案条件时,工作人员还重点就养殖场区卫生、防疫条件进行规范管理,对生产区、办公区秩序混乱的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对达不到备案规模标准的小规模场及散养户一并进行登记,以便对其进行更好的规范和管理。

  开展能繁母猪统计核实。按照上级要求,为全面做好广大散养户和规模猪场能繁母猪的登记确认,该局迅速行动,明确责任单位,落实统计工作。据统计,全县共有能繁母猪9.2万头。同时,为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防止出现虚报、漏报现象,该局借助此次养殖场户登记备案的契机,对养殖场的能繁母猪进行了数量核实。目前,养殖场(户)备案登记及能繁母猪数量统计核实工作正在同步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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