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德州]禹城市积极响应中央和省财政扶持家禽业政策
2013-05-17 10:04:24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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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中央和省财政相继出台扶持家禽业政策支持家禽业扶持政策,在各地出台扶持生产措施的基础上,中央和省财政将进一步采取稳定发展家禽业的政策措施,保护家禽业生产能力,稳定禽产品市场供给,保障广大养殖户利益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需求。

  据悉,中央财政安排的6亿元资金主要对祖代种鸡饲养户给予补助,并对家禽加工重点龙头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短期贴息。同时,鼓励农信社等地方金融机构加大对家禽加工企业和养殖户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加工企业加大收储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我市针对当前H7N9禽流感疫情对家禽市场的影响,为保护广大养殖者切身利益,促进禽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扶持家禽业稳定发展的通知》,现就稳定当前我市禽业生产发展做出了以下具体扶持政策:

  一、对种禽生产进行补贴。以2013年331日存栏数为准,财政按每只种禽15元标准对祖代以上种禽场和家禽地方品种资源场给予补助,省财政对东、中、西部市分别补助40%60%80%。父母代种禽场由各级政府自行研究制定补贴政策。

  二、支持增加活禽加工收储。对农业龙头企业收购加工储藏家禽产品每吨给予100元补贴,由各级财政承担,省财政对东、中、西部市分别补助40%60%80%,缓解家禽产销矛盾。

  三、减轻家禽养殖加工企业负担。在疫情期间,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车船税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给予适当减免照顾。

  四、维护家禽及其产品正常流通。在按规定进行动物强制防疫、产地检疫、道路检查和严格规范活禽交易市场监管的同时,对手续齐全的家禽及其产品,任何地方不得实行封锁、禁运;要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禽运输,免收车辆通行费。

  我市正在积极统计祖代以上种禽场、父母代和家禽加工企业,尽快将扶持资金落实下去。

  禹城市畜牧兽医局 魏晓静 张英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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