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莒县对调运犬、猫逐只实施产地检疫
2013-06-07 13:12:28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到:

  为进一步加强犬、猫产地检疫管理,有效防控犬、猫人畜共患传染病,莒县畜牧部门认真落实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犬和猫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对调运犬、猫逐只按规定实施产地检疫,逐只出具检疫证明,规范检疫出证行为。

  据介绍,调运犬、猫前,饲养者都应提前三天向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申报检疫。饲养场申报检疫的,应出具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档案,以及相应疫病检测室检测报告;个人申报检疫的应出示狂犬病免疫证明,相应疫病检测室检测报告。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严格按规程逐只、逐项进行临床健康查体。整车运输的还要查验每只犬、猫附具的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报告和其他疫病实验室检测报告等,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此外,要加强与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协作,了解辖区的犬、猫饲养情况,建立犬养殖场定期巡查制度,强化对养殖场日常监管。同时,继续强化道路卫生监督检查站监督检查工作,对犬、猫运输车辆严格查物验证,发现病死犬猫的要做好无害化处理。(刘玉兰)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