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9 16:07:06 |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
近日,邹平县对全县出栏量前50名的生猪养殖大户进行了奖励。截至7月26日,奖励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该县为2012年全国生猪调出大县。此次奖励作为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一部分,主要用于帮助生猪养殖大户更新养殖设备,引进生猪良种。申请奖励资金的生猪出栏大户须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具有动物防疫合格证,并已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奖励标准为:一等奖5名,每名奖励5万元;二等奖10名,每名奖励3万元;三等奖15名,每名奖励2万元;鼓励奖20名,每名奖励0.43万元。奖励名单已在滨州农廉网进行公示。
此外,根据《邹平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近期该县还将对其他奖励资金逐一兑现,主要用于奖励规模生猪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和生猪防疫服务费用支出。(张含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