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08-22 10:07:36 |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
为切实做好惠农资金监督监管,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解决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012年以来,沂水县在立足实际、认真调研基础上,加快建立惠农资金使用安全监管措施,创新畜牧惠农资金监管机制,逐步形成了“事前预警、事中跟踪防范、事后审核问效”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大监督格局,取得良好成效。
强化政策监督。2013年县畜牧局、发改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畜牧业惠农资金落实和惠农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县畜牧局、县检察院联合下发了《沂水县畜牧产业项目监督实施办法》《关于在全县畜牧系统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建立起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畜牧惠农资金监督管理体系。
强化宣传引导。县监察、畜牧、发改、财政等部门立足各自职能,采取多形式把畜牧惠农政策宣传到户,及时督促惠农资金项目申报、实施单位或部门及时对国家政策、发放条件、标准、范围进行公示,提高群众对畜牧惠农政策的知晓度,为各项政策落实创造良好环境。
强化督导检查。严把关键环节,明确责任,坚持阳光操作,做到执行政策不走样、落实标准不打折、审批政策不变通,切实把各类补贴及时足额通过现金形式发放到位。县检察、审计、财政、发改、畜牧等部门组成督导组,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严禁挤占、挪用、滞留以及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切实保证资金使用效应。
强化信息管理。县财政、畜牧等单位建立畜牧惠农资金专项数据库,对各惠农专项资金设立情况及现有管理制度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形成惠农专项资金目录,作为今后加强惠农专项资金管理的基础资料。同时畜牧、发改、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和信息通报机制,定期召开畜牧惠农资金监管工作座谈会,实现了部门分工协作、信息共享、紧密配合、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
今年来,该县先后承担实施了2013年秸秆养畜示范项目、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扩建项目、合作社示范补助项目、种禽场及家禽屠宰加工企业补贴项目,全部按照新的监管机制操作运行,先后召开畜牧惠农资金监管工作座谈会2次,为确保畜牧惠农政策“公开、公平、公正”阳光运行,真正让养殖户受益受惠发挥了积极作用。(刘文钦 魏善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