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198Q/2017-008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 组配分类: | 表格下载 |
发布时间: | 2017-10-10 | 有效性: |
2017- 10- 10 15: 53: 34 | 来源: 政策法规处 |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867号
2012年5月1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9号,以下简称《条例》)经修订后正式施行。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制度和要求,规范饲料行业行政许可工作,指导饲料行政许可申请人正确理解审批要求,我部制定了《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和《单一饲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现予公布。农业部2006年2月28日发布的《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要求》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农 业 部
201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