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198Q/2019-018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2-13 有效性: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公告(公告〔81〕号)
2019- 12- 13 16: 49: 33 来源: 政法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告

公告〔81〕号


依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第23号公告》精神,结合山东考区实际,现就2019年山东省执业兽医资格认定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成绩公布与查询

2019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1分和209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163分和152分。

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19年12月16日公布,考生自2019年12月16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二、资格授予申请

考试成绩合格考生请于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2月17日登陆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提交资格授予申请,并如实准确填写证书邮寄地址。山东省畜牧兽医局依据申请审核确认后生成证书。

三、证书领取

资格证书领取方式为邮寄,邮寄地址为考生自行填写的证书邮寄地址。

四、证书补发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已在网上申请的人员,请于2020年2月17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证书补发申请表扫描件、证书邮寄地址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sd87198607@163.com),审核通过的,补发资格证书,并由山东省畜牧兽医局邮寄至申请人自行填写的邮寄地址。

特此公告。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