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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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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告 公告〔2020〕114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规定,依据《山东省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和兽药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2015版),经审查潍坊合广源动物保健有限公司等5家兽药经营企业,符合兽药经营许可条件,现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核发(变更)兽药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0年12月18日 附件:核发(变更)兽药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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