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告
公告〔2020〕9号
为切实保障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能力,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省畜牧局研究决定,延长我省第一、二、三、四批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检测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将于2020年6月底前统一组织各有关实验室开展检测能力比对,比对合格的方可在规定范围内继续开展非洲猪瘟检测活动。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