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198Q/2020-001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时间: 2020-02-26 有效性: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畜牧业应急融资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
2020- 02- 26 09: 30: 17 来源: 规财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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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山东省农担公司

邮储银行山东省分行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畜牧业应急融资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

鲁牧计财发〔2020〕6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中心,扩权强县试点县畜牧主管部门,省农担公司各市管理中心、邮储银行各市分行: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部署要求,积极支持疫情期间畜牧业融资需求,帮助畜牧相关产业减轻疫情影响,加大供给保障,山东省畜牧兽医局(以下简称省畜牧局)会同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农担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研究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间畜牧业应急融资保障措施,全力满足畜牧产业融资需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对象

重点支持全省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包括但不限于饲料兽药生产、畜禽养殖、屠宰加工、物资运输等畜牧相关产业的企业及其上下游客户(包括企业及个人客户),大力支持重点龙头企业的上下游融资贷款需求。对疫情发生前生产经营正常,受疫情影响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经提供周转资金可以恢复正常生产的相关畜牧企业,给予快速高效便捷支持。

二、融资支持方式

(一)贷款利率。邮储银行针对畜牧产业客群给予专属优惠利率,对于由山东农担公司提供担保的贷款业务,企业法人贷款利率最低可参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个人贷款利率最低可参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5BP执行(目前最新公布的LPR为4.15%)。

(二)担保费率。为切实减轻借款人负担,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精神,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政府正式宣布疫情结束止,省农担公司对于疫情期间新增的担保业务,担保费减半收取。

(三)财政贴息。省农担公司担保的单户额度在10万元(含)300万元(含)之间的政策性贷款项目,省财政在给予基准利率50%贴息的基础上,贴息率再提高1个百分点。

(四)贷款额度。邮储银行针对畜牧产业客群预留专有贷款额度,由山东农担公司为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际控制人、企业法人等经营主体提供的担保贷款,单户最高为1000万元。其中单户贷款300万元以上的不享受省财政贴息政策。

(五)业务流程。疫情期间,省农担公司所有新增项目实行银行先行审批、省农担公司审批保后核查的方式,全部实行银行直报。省农担公司原则上不开展现场尽调,通过微信、视频、网络、电话等途径实行线上办理。部分项目资料欠缺的,实行特事特办,可先审批放款,疫情结束后再补齐手续。

邮储银行对畜牧业客群专门开辟绿色通道,对于由山东农担公司担保且融资额度在1000万元(含)以内的贷款业务,采取直报省农担公司模式(即由邮储银行分支机构直接报送到省农担公司),对于符合授信条件的贷款邮储银行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批,提交省农担公司,符合农担公司政策条件的省农担公司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六)专项金融服务方案。针对大型畜牧企业,邮储银行将为相关畜牧企业一对一制订综合服务方案,利用授信+非授信、金融+非金融的方式给予全方位支持。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防控疫情保障工作是当前压倒一切的工作,各市畜牧部门、农担公司各市管理中心、邮储银行各市分行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疫情保障服务意识,加强沟通对接,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做好畜牧产业客群的融资需求保障工作。

(二)加强沟通,提升效能。各市畜牧部门、农担公司各办事处、邮储银行各市分行要及时将相关要求传达至各县(市、区)、分支机构及经办人员,建立沟通渠道,提高工作效率,尽快形成畜牧业重点保障生产企业名单,邮储银行各分支行要了解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做好相关企业的融资服务支撑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对应联系人联系。

联系人:

省畜牧兽医局:于  周  0531-87198072

省农担公司:  何海伟  0531-82673763

省邮储银行:  刘  彬  0531-58558878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山东省农担公司

邮储银行山东省分行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