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省畜牧兽医工作要点印发
2020- 03- 10 10: 43: 06 来源: 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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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畜牧业工作会议部署,切实抓好2020年全省畜牧兽医各项工作,近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制定印发了《2020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内容如下。


2020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做好畜牧兽医工作对稳住“三农”工作基本盘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全省畜牧兽医系统要强化大局意识,突出重点任务攻坚,树牢信心和决心,“像抓粮食生产一样抓畜牧业生产”,努力开创畜牧兽医工作新局面。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胡春华副总理视察我省畜牧业重要指示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围绕“率先建成现代畜牧业强省”这一核心目标,立足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引领支撑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两个基本点,持续强化调控引导、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三方面举措,突出做好稳产保供、疫病防控、质量安全、绿色发展四项重点,着力构建和谐清正的政治生态、改革创新的发展生态、担当协作的工作生态、务实高效的服务生态、奋斗拼搏的文化生态五大生态,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一、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恢复畜牧业生产经营

(一)助力畜牧企业复工复产。协调指导各地落实好鲜活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仔畜、雏禽及种畜禽、饲料原料及产品、畜禽产品运输车辆实行“三不一优先”便捷通行,确保畜牧生产“原料运得进、产品运得出”。各级畜牧部门要建立包保联系制度,以饲料、屠宰、养殖典型企业为重点,“一企一策”协调解决产业运行困难问题,加快畜牧企业复工复产。

(二)促进产销衔接。继续做好“山东畜牧产销对接服务平台”。指导养殖加工企业创新销售模式、开拓电商平台、发展线上配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倡议、支持有条件的屠宰加工、冷链物流企业扩大鲜活畜产品收购。适时组织龙头企业赴主销区开展对接。按照分类管理要求,在暂停各类市场活禽交易和宰杀期间,畅通养殖屠宰“点对点”活禽销售通道。

(三)强化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加大饲料、屠宰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监测,强化主要畜禽生产及价格分析研判,及时发布预警报告,分类优化调整产能。疫情期间加大技术指导服务,推广高效繁育与安全生产等先进适用技术。会同财政部门做好生猪养殖屠宰企业新增贷款贴息,加快落实支持畜牧业应对疫情的金融信贷、减税降费等各项政策。

二、稳定肉蛋奶生产供应,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

(四)加快生猪恢复发展。落实《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建立调度通报机制,确保全年出栏生猪4000万头的任务目标如期完成。开展监测预警,适时进行实地调研督导,跟踪研判产业运行,科学引导生产。发挥好恢复生猪生产协调办公室牵头作用,协同推进财政、金融、保险、用地、环保等各项扶持政策落地见效。

(五)推进奶业全面振兴。实施奶业提质增效行动,强化奶源基地基础设施和信息化系统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奶农发展乳制品加工。加大奶牛DHI测定、TMR饲喂等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着力提高奶牛单产水平。强化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实现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在线出证、管理全覆盖。

(六)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深化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力争年内创建国家级示范场8-10家。落实养殖用地支持政策,拓展规模养殖空间。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畜牧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围绕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对畜禽养殖设施装备的支持力度。鼓励发展畜禽立体养殖,推广应用高效繁育、精准饲喂、环境控制、生物安全等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

(七)深化种养结构调整。继续实施“粮改饲”,稳定全株青贮玉米种植面积,力争全年完成138万亩以上;积极发展青贮专用玉米、苜蓿、燕麦、构树、蛋白桑等收储利用,推广粮草轮作、间作套作等模式,丰富优质饲草饲料种类;推广流转土地自种、订单收储、种养加合作,提高专业化生产水平;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开展跨区作业、专业收储和收获切碎、打捆裹包、订单配送等一站式服务;实施优质青贮行动,组织开展技术服务与质量跟踪评价。落实《加快山东省畜牧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加快牛羊等草食畜发展,进一步规范提升壮大家禽产业,精准引领驴、蜂等特色养殖。

三、健全畜牧产业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

(八)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定出台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实施方案。发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支撑作用,基本实现畜牧大县全覆盖。探索在非畜牧大县支持建设畜禽粪污第三方集中处理中心。熟化完善技术模式,强化鸭粪资源化利用、异味消除等典型推广应用。畅通肥料化、能源化利用渠道,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使用和沼气、发电并网入户。全力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督察迎查准备。年底前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1%以上,规模养殖场区全部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正常运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处理。

(九)推进饲料兽药行业提质增效。积极争取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支持饲料、兽药龙头企业改造提升、做大做强。加强蛋白饲料资源和生物饲料原料开发,积极发展新兴生物饲料产业。加大《山东省动物养殖者自行配制饲料质量安全使用规范(试行)》宣传、指导使用。继续开展饲料兽药企业量化分级管理,淘汰一批小散乱企业。年内新创建省级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企业20家。积极筹建山东省饲料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全面组织实施新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现兽药生产、经销单位追溯全覆盖,推进兽药使用环节追溯。加快减抗、替抗兽药产品研发和推广使用。探索建立饲料企业与粮食加工储备企业信息衔接机制,增强玉米、大豆等大宗饲料原料省内供应保障能力。

(十)提升屠宰行业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组织开展《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28号)宣传贯彻落实。制定出台新一轮生猪定点屠宰设置规划,逐步形成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屠宰加工新格局,推动调猪向调肉转变。总结生猪肉品品质检验电子出证经验,年内全省合法畜禽屠宰企业全部实行电子出证。将“六化”作为屠宰企业标准化创建的方向,全年创建国家标准化示范企业4-5家、省级标准化示范企业35-45家。制定畜禽屠宰企业分级管理办法,公布名单、实行差异化管理。上大压小、减量置换,加大屠宰资格清理整顿,确保小型生猪屠宰场点数量只减不增。继续围绕产销、防控、金融三个闭环,以屠宰企业为中枢,构建全产链健康肉一体化模式。支持屠宰企业延链补链强链,打造畜牧产业化升级版。

(十一)加快提升畜禽种业。制定发布畜禽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和主要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完善畜禽遗传资源分级分类保护名录,开展种质资源登记。筹备成立山东省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推动生猪、奶牛联合育种攻关,推动培育新品种鲁中肉羊、地方遗传资源莱芜黑兔等通过国家审定(鉴定),推进省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建设。组织开展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繁育及特色开发先进(示范)企业遴选活动。继续开展良种登记,推广优良畜禽品种。加强畜禽种业市场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加快无疫省建设

(十二)严密防控重大动物疫病。落实养殖、调运、屠宰等环节安全防护、监测排查、清洗消毒、监督执法,切实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全面推进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严格检疫监督,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有效控制。继续组织实施种畜禽场和牛羊布病监测净化。强化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第三方兽医检测实验室及动物门诊生物安全监督检查,消除生物安全隐患。

(十三)夯实动物疫病防控基础。大力推进村级动物防疫员制度改革,推广一批改革典型模式,力争2020年底全省90%以上畜牧县区完成改革任务。加大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力度,尽快充实动物检疫队伍力量。继续组织做好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加强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制定基层防疫检疫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标准。支持乡镇兽医站、疫苗冷链体系、生猪运输车辆洗消中心(点)建设,启动兽医系统实验室改造,保障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运行,改善官方兽医监督执法条件。谋划建设人畜共患病(动物)防控中心,加强人畜共患病监测、预防、净化、研究。启动建设动物疫情预警预报平台,提高风险评估水平和隐患预警能力。

(十四)推进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加快推进无疫省建设,做好兽医实验室考核续展,完成省际间3处动物隔离场建设,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建设运行,提升保护区内30个县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修订完善动物防疫、检疫、疫情报告有关规定制度,进一步落实指定通道、落地报告等制度;规范记录档案,修订建设指南,强化指导培训,完成省市两级示范县建设。做好胶东半岛无疫区维持和运转。落实青烟潍威日五市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框架协议。支持胶东半岛率先创建非洲猪瘟无疫区。鼓励引导新希望六和、山东仙坛、山东龙大等大型畜牧一体化企业创建无疫小区。

(十五)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调整优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布局,提档升级收集处理体系,引导建设区域性无害化处理中心。完善病死畜禽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扩大保险覆盖面。配合财政部门足额及时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将牛、羊、家禽等其他畜禽品种纳入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省级补助政策范围。推动落实无害化处理企业所得税优惠、增值税即征即退70%政策。突出信息化手段,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企业、处理过程及处理产物流向监管。探索无害化处理产物分类多元化利用。

(十六)强化防疫检疫监督。开展动物卫生检疫监督提升行动,制定标准规范、完善工作运行、强化技能培训、严格监督考核、严肃责任追究,规范提升检疫监督水平。启动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实名制和现场检疫出证试点。开展动物卫生证章标志整治行动,严格证章标志领用、使用、督用。不断完善全省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平台,规范动物检疫出证。严格检疫出证资格管理,未取得官方兽医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五、加大监管服务力度,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十七)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对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害因素进行检验、分析和评价,充分掌握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探索优化通过动物毛发监测“瘦肉精”的新方法。继续开展饲料、兽药、畜产品等“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检和飞行检查。实施检打联动,对检测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时依法进行查处。全年省级计划开展监督抽检不少于9000批次,风险监测不少于20000批次。

(十八)深化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打。继续开展屠宰整治升级行动。深入开展饲料产品非法添加、兽药质量、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禽蛋产蛋期禁用药物和牛羊肉“瘦肉精”等突出问题为重点,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打击。对伪造买卖证章标志、畜禽违规调运、购销加工病死畜禽、违法使用“瘦肉精”、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开展联合打击、严惩重处。细化行刑衔接案件移送标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通报或移交公安机关,商请提前介入案件调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

(十九)积极培育宣传优质品牌。鼓励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持续扩大优质畜产品覆盖面。组织好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优质畜产品和质量安全知识进社区活动。积极引导培育畜产品地方特色品牌和“齐鲁畜牧”、“山东省优质蛋品联盟”等畜产品公用品牌。支持“齐鲁畜牧”电商平台建设,试点开展物流包装补贴,选择基础条件好、有积极性的企业开展智慧供应链试点。

六、抓好畜牧业打基础管长远工作

(二十)强化规划引领加大政策扶持。统筹做好畜牧兽医领域“十三五”收官总结、“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推进“大专项+任务清单”,科学编制涉牧任务清单,强化绩效考核,加强稳定生猪生产等重点项目调度。充分利用好财政、金融、保险等手段,积极争取创设扶持政策,加大畜牧业支持保护。积极培育现代家庭牧场,规范畜牧专业合作社发展。发挥畜牧业强农富民作用,加大黄河滩区和贫困县区畜牧脱贫支持力度,助力乡村振兴、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十一)强化科研创新加快技术推广。依托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以及省重点研发计划、省农业重大应用技术创新等项目,围绕当前畜牧兽医领域重大问题加强科研攻关。持续推进畜牧业竞争力提升科技行动,进一步加强产学研推深度融合。引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等支持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提升推广队伍素质与能力。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推广单位、畜牧企业等,深化畜牧兽医行业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做好畜牧兽医领域科技奖励推荐申报工作。

(二十二)强化信息引领发展智慧畜牧。抓好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台,加强业务指导培训,优化调整监测方案,凝聚工作合力,提高数据准确性和填报效率。加强与统计部门协调对接,用好统计监测数据,突出生猪、肉禽等重点畜种,准确分析研判,及时发布报告,指导产业稳定发展。按计划全力推进全省智慧畜牧大数据平台建设。大力推动信息化、智能化新技术在畜牧生产经营领域的应用,2020年,认定智慧畜牧应用基地35个、智能牧场15个、生猪数字化育种企业8个。

(二十三)强化依法治牧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进一步理顺省市县行政执法体系。建立健全权责清单、监管事项清单、涉企现场检查事项清单、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评查实施办法等制度体系。强化重大案件查处协调和合法性审查。推动《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山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山东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办法》修订。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双随机抽查及抽查结果信息公开。持续推进涉牧行政许可“一网通办”。做好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着力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推进审批流程再优化、审批环节再精简、申报材料再减少。深化涉牧领域重点环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件。

(二十四)强化初心使命端正行风政风。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生猪稳产保供、非洲猪瘟防控、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为民服务宗旨,强化履职尽责意识,敢于攻坚克难,勇于担当作为,确保如期完成现代畜牧业发展各项硬任务。抓好“问政山东”等暴露问题的整改落实,补短板强弱项;严明工作纪律,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强调查研究,深化基层联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树立良好行风政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