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198Q/2020-0016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组配分类: 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 2020-03-23 有效性: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公告
2020- 03- 23 19: 15: 43 来源: 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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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公告

公告〔2020〕20号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拟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0年畜牧兽医行业宣传推广项目。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

合计50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围绕2020年全省畜牧行业宣传重点,择优评审选定5-6家专业宣传合作机构(每个机构购买服务资金额度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万元),依托其专业化服务平台、资源、渠道等,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达到展示畜牧兽医工作成就、树立行业典型、推动产业升级、营造良好氛围的宣传目的。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

根据《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服务提供方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治理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备提供专业化宣传所必须的设施、人员和技术能力,在省内媒体宣传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七)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五、需提交的材料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资质证明类材料:以上第四条所列相关资质条件证书、证明、记录、声明的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宣传计划方案草案:围绕2020年全省畜牧兽医宣传工作重点,结合本单位宣传资源和优势,提供科学、可行、高效的宣传计划方案草案文本或PPT。

六、提交材料的时间、地点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于2020年3月25日17:00前,送达或邮寄至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办公楼614房间(济南市槐荫区槐村街68号,邮编:250022)。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边琨,0531-87198998

八、本项目发布渠道

山东省畜牧兽医信息网公告公示栏。

九、公告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十、附件

2020年全省畜牧行业宣传重点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0年3月23日


附件

2020年全省畜牧行业宣传重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胡春华副总理视察我省畜牧业重要指示要求,围绕“率先建成现代畜牧业强省”这一核心目标,突出稳产保供、疫病防控、质量安全、绿色发展等重点任务,统筹力量、多措并举、多方联动,为全省现代畜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亮成就、树形象、普知识、造氛围。重点宣传专题包括: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快畜牧业复工复产专题宣传。突出政策措施推介、典型做法推广、工作成效宣传。

二、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专题宣传。围绕非洲猪瘟等重大疫病防控、无疫省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肉品走私打击、村级防疫员制度改革等,科普防控知识、推广典型经验、宣传工作成效。

三、畜牧业品牌专题宣传。围绕“齐鲁畜牧”等公共品牌、地方特色畜禽品牌、优质名牌畜产品培育等开展宣传。

四、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专题宣传。以恢复生猪生产发展、加快奶业振兴、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牧循环、粮改饲试点等为重点开展宣传。

五、“乡村振兴看畜牧”专题宣传。畜牧业促进乡村振兴的典型模式、典型经验总结宣传。

六、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宣传。饲料、兽药、畜产品等规范化生产、严格监管、专项整治成效宣传。

七、畜牧业助力脱贫攻坚专题宣传。

八、推进依法治牧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专题宣传。

九、其他结合形势需要开展的专题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