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4 13:29:21 | 来源:政法处 |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19年工作任务清单》确定的工作目标,全面正确履行部门职能,认真完成涉及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一)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工作。
2019年将“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许可”“新兽药临床试验审批”由许可事项转为备案管理。提出了将省级实施的6项行政许可事项委托13市实施、39项省级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委托济南青岛烟台以及自贸区、上合组织贸易区实施的意见建议。压减申请证明材料。对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设定的依申请权力事项中涉及的证明事项进行梳理,经梳理,取消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事项中的“种畜禽场土地使用证明”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两项政府规章中设定的证明材料。取消了畜禽养殖场备案申请材料。实施审批流程再造,简化畜禽养殖场备案流程,取消现场核查环节,养殖场户直接登录农业农村部备案系统提交备案信息即可完成备案。
(二)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1.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制定印发了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二是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修定完善了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双随机抽查清单和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全面推进畜牧兽医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意见等。三是推进“互联网+监管”。梳理编制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以及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编制了畜牧兽医系统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28项,并按要求将清单及执法检查信息全部录入国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系统。四是创新监管模式,探索分类监管和信用监管。在饲料兽药监管领域积极实施分类监管。委托行业协会,积极在饲料兽药行业推进信用评级。
2.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印发了《2019年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重点开展“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生猪屠宰、农资打假5个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专项检查。严格落实“一处亮红灯、处处遭限制”的信用惩戒原则,强化信用信息的应用。
(三)优化政务服务。
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对实施的273个政务服务事项编制了办事指南,明确了申报条件、审批标准、办事流程及申报材料要求等,并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山东畜牧兽医局官网进行公开。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积极推进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设立许可、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两个事项在全省范围内的“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积极开展自贸区内全部审批事项的“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认真落实政务服务省市一体化。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稳步推进立法,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一是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制定了《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实施意见》,明确了审核范围、主体、程序、职责,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二是按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清理,并及时在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官网向社会公开。2019年,共审核备案2个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4件,保留继续有效6件、启动修改程序1件。组织对涉行政审批事项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梳理清理。三是稳步推进立法工作。会同省司法厅加快推进《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出台;向省司法厅提出了修改《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的意见建议。组织上报了2020年立法计划。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法律顾问常态化。继续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局党组重大决策、出台重要的政策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为相关决策提供了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合法性审查意见,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法律责任风险防控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二)重大决策程序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及时通过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官网和有关媒体发布重大行政决策和政策解读。
(三)审批规范化。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重新修订上报了涉及我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准入的事项,一律不予审核、批准;对许可准入事项,严格标准依法审批;对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编制印发畜牧兽医系统权责清单通用目录和省级部门权责清单。在原有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基础上,我局对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责任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印发了山东省畜牧兽医系统权责清单通用目录,共梳理各项行政权力254项,公共服务事项19项。省级部门行政权力事项79项,公共服务事项19项。
(二)全面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制定印发了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信息按时限要求及时在信用山东公示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山东)、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官网、山东政务服务网公示公开。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对市县落实情况及时调研、指导,督促落实。
(三)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编制印发了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为加强各市县间的学习交流,组织梳理编印了全省畜牧兽医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汇编,供学习借鉴。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加强执法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媒体等外部监督。2019年6月份,接受省人大对《动物防疫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11月21日参加“问政山东”栏目,接受媒体舆论监督。二是推动完善内部层级监督。组织开展全省优秀行政处罚案卷评选;对各市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情况开展调研,及时发现不规范执法行为。
(二)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照省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鲁府执监发〔2019〕2号)要求,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组织职能处室人员参加相关执法培训和资格考试,2019年,共组织14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考试。严格按照省司法厅省委编办《关于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具体措施》要求,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实行行政执法检查,开展执法检查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执法。所有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行政执法人员中,无合同工、临时工。
(三)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对重点政府信息发布单位开展专题督查,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官网、电子政务平台、微博、微信等载体发布信息、解答疑问等形式,及时指导督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执法信息按时限要求及时在信用山东公示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山东)、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官网、山东政务服务网公示公开。
(四)推进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自2019年10月1日起,全面推进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全部实现网上运行。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加强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形势分析与研判,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畅通诉求渠道,预防矛盾纠纷,每逢重大节日和活动都对重点人员、特殊群体进行排查,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使纠纷化解在初发阶段。完善信访事项化解机制,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2019年,共受理、接访、协调各类信访341件。
七、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持续推进畜牧兽医立法、普法工作,不断增强系统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建立了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等重要指示精神,2019年多次学习了宪法、有关党内法规等内容。
(二)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印发了2019年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任务、普法重点内容及要求落实到处室、单位。
(三)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间节点面向社会组织集中普法活动。在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官网开设普法宣传专栏,及时刊载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分别组织到济南市、聊城莘县、枣庄市中区,深入管理服务对象,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宣传《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核安全法》等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在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开展了宪法宣誓活动和法治讲座。
(四)组织对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每年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报告会等形式,对部门工作人员及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级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2019年已举办了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饲料兽药、屠宰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6月份,对我局持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业务法律法规知识的考查测试。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每年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畜牧兽医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2019年分别研究了《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山东省畜牧兽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送审稿)《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修改建议等。同时将依法治牧建设作为局重点任务加以推进实施。
(二)严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负责人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相应职责,并将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