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198Q/2020-005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0-06-30 | 有效性: |
2020- 06- 30 15: 35: 24 |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告
公告〔2020〕59号
按照《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非洲猪瘟检测能力比对的通知》(鲁动疫控发(2020)3号)要求,山东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组织对省内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首次检测能力比对、对部分有效期到期的第三方检测实验室进行资格复验。经比对,济南海关技术中心等19家第三方检测实验室通过资格复验,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通过首次能力比对,可接受省内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种猪场、规模化养猪场、以猪血为原料的饲用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等单位的委托,开展生产、调运等环节的非洲猪瘟委托检测,并出具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报告后附本公告盖章版),有效期至2021年6月29日。
为进一步规范非洲猪瘟第三方检测实验室管理,本次公告的实验室在2021年6月29日前必须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认可(CNAS),未通过的一律不得参加有效期到期后的资格复验。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