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198Q/2020-007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0-09-22 | 有效性: |
2020- 09- 22 10: 11: 04 | 来源: 质监处 |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
关于开展2020年度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
第二次双随机抽查及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
鲁牧质科市函字[ 2020]103 号
各相关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
为全面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214 号)的部署要求,提升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 监督管理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维护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质量安全和品牌信誉,经研究决定, 拟开展 2020 年度第二次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双随机抽查及现场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0年9月28日至11月27日,具体时间由各组组长确定。
二、检查对象
根据无公害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企业名录库,随机抽取32家获证企业进行检查。
三、检查人员及分组
抽取4位检查人员,每2位检查人员为一组,分组检查部分获证企业。
四、检查内容
(一)申请主体资质及能力。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条件,组织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管理和承担责任追溯的能力。
(二)产地环境及设施条件。包括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状况,周围及水源上游或产地上风方向一定范围内对产地环境可能构成污染的风险因素;生产、加工区及设施设备的卫生状况以及实际生产规模等情况。
(三)质量控制措施及生产操作规程的建立实施。包括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关键环节的制度安排及人员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内检员掌握无公害畜产品相关制度和技术规范情况;依据无公害畜产品标准和规范要求,结合本产地生产特点制定和执行生产操作规程情况。
(四)畜牧业投入品使用及管理。包括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采购、存贮情况;使用时执行休药期规定的情况。
(五)生产过程记录及存档。包括使用畜牧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动物疫病的发生和防治情况,屠宰日期等信息记录及存档情况。
五、检查程序
(一)召开会议。向检查对象宣布检查目的、依据、安排,宣读保密承诺等,并确定陪同人员。
(二)查阅资料。查阅检查对象的资质证明原件、制度规程和生产记录档案等文本资料。
(三)实地检查。根据检查内容的总体要求,对检查对象产地环境及生产过程控制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四)现场评价。对照《山东省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随机抽查评价报告》(见附件4以下简称《评价报告》)中“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随机抽查项目”内容逐项评定,并完成《评价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要高度重视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随机抽查及现场核查工作 ,安排相关县(市、区)配合做好相关安排和接洽工作,确保抽查工作顺利进行,并于9月30日前将市县(市、区)联络员报送省局质监处。
(二)各检查组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处理,涉及区域性、系统性的风险隐患及时上报,在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形成工作总结。
(三)参与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带好行政执法证件。
(四)联系人:江学辉;联系电话:0531-87198768。
电子信箱:jiangxuehui@shandong.cn。
附件:山东省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随机抽查及现场核查评价报告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