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198Q/2021-0095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1-11-03 有效性:

《关于加快肉鸭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2021- 11- 03 11: 11: 39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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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省畜牧局印发《关于加快肉鸭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鲁牧畜发〔2021〕14号)(以下简称《措施》)。为便于更好理解《措施》精神和要求,现解读如下。

一、《措施》出台背景

我省是全国肉鸭养殖生产第一大省,经过20年的发展起步、数量扩增,现已形成数量市场、物质技术、经验模式三大优势,2020年肉鸭出栏占全国近一半,占世界35%以上。产业成熟度高,生产经营覆盖良种繁育、商品养殖、投入品供给、设施装备、屠宰加工、冷链物流配送等全链条;比较优势突出,肉鸭出栏时间短,单位造肉成本和饲料消耗低,符合低碳、节粮畜牧业发展需要;产业发展潜力大,鸭浑身是宝,深加工产业化空间大,市场潜力广。肉鸭产业在保障动物食品供应、繁荣农业农村经济、促进富民增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山东肉鸭产业作为全国肉鸭产业化发展的探路者、引领者以及全国鸭业发展资源的核心积聚地,在先行先试、趟路子过程中正面临着种禽经营混乱、生产方式粗放、产能扩张无序、产出质量较低、受环保约束明显等问题,严重制约着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出台有关文件措施,规范从业行为,引导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正当其时、意义重大。 

二、《措施》编制过程

我们立足全省肉鸭产业发展实际,聚焦产业难点、痛点、堵点,面向未来需要和长远发展,组织有关专家共商《措施》起草思路、主体框架和内容边界。为高质量编制本《措施》,事先汇集生产企业、种禽禽业、一体化龙头企业代表,高校科研院所专家,省畜牧局有关处室、单位代表,行业协会代表等,召开“全省肉鸭产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畅所欲言、分析形势、把脉产业,充分了解产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短板,以及大家对促进肉鸭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在此基础上,由省畜牧局畜牧处、省畜牧总站联合负责具体起草,形成文件初稿;随后,又广泛征求、听取行业龙头企业和养殖一线有关代表、科研院所专家、行业协会以及养殖主产区畜牧管理服务部门意见,几经修改、磋商,最后形成本《措施》。

三、《措施》主要内容

《措施》共分为7块,涉及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机制、保障等不同层面,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加快转变生产方式。产业的发展方式,直接决定了产业的效率和质量,在推动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中具有基础性、决定性作用。为此,《措施》在完善产能空间布局方面,结合我省肉鸭产业发展布局、基础和各地优势,细分三类区域提出不同的发力方向和重点:针对潍坊、泰安、临沂、聊城、德州等肉鸭主产区,提出普及推广标准化、集约化生产,加快存量升级;针对东营、滨州、菏泽等肉鸭潜力区,提出立足优化增量、提高发展定位,发展聚落式全产业链经营;针对烟台、威海等肉鸭控制区,审慎引导发展,提升规范水平,着力促进肉鸭和肉鸡产业的协调发展。在具体转变方式上,《措施》提出,改进饲养生产模式,加快淘汰落后、粗放的养殖模式,大力推广肉鸭多层立体养殖;加强标准化生产,优化饲料配方,降低蛋白、脂肪含量,规范科学喂养,提升养殖质量效益;强化设施装备配套,改进节水节能、环境调控设施,加快智能化、数字化设施装备推广应用,提升设施化、标准化生产水平。

二是规范提升种业水平。种业是畜牧生产的前提、产业价值的源头,直接决定着生产供给效率、质量和产业可持续发展潜力以及核心竞争力。为此,《措施》将规范种业提升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首先强调政府部门要“积极有为”、“主动作为”,加大行业部门监管力度,强化事前审批、事中监管、事后惩戒,规范种鸭生产经营,严厉打击种业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肉鸭种业市场整治净化。为提高精准管理水平,提出开展种鸭场分级管理,按照ABC三级管理,对于经营规范、产品质量优、市场口碑好的种鸭场予以推介宣传,并在政策资金上优先予以支持;对于经营不规范、产品质量差的督促其整改提升;对于确实不符合要求的按照法律规定取缔其经营资格,形成优品优质优价的公平市场环境。规范提升种业水平,核心和关键在于种业市场主体,因此,《措施》明确了种业市场主体的决定性作用这一角色定位,并提出了一系列要求:规范孵化厂管理,保障种蛋质量符合标准,来源可追溯,减少疾病传播;完善种鸭繁育体系,加快新品种选育推广,加大扩繁规模;加强种禽保有量调节平衡,引导从业者理性安排生产,强化行业自律,优化祖代产能,提升父母代质量,强化商品代监管,有序引导规范“赌蛋”行为。

三是突出抓好疫病防控。疫病与养殖生产过程相伴而生,其风险威胁与饲养品种、养殖模式、养殖密度、群体规模、管理水平、生物安全屏障等因素密切相关,目前仍是畜禽养殖的第一大风险威胁,轻则减产增本、重则是毁灭性打击。我省作为全国肉鸭养殖第一大省份的规模体量,因为高密度集约化养殖为主导方式的养殖模式、养殖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的产业现实、流通交易环节的不可控风险等因素,决定了疫病防控是保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为此,《措施》从免疫、监测、疾病净化、无疫小区建设、构筑生物安全屏障等方面提出系列措施要求:全力抓好肉鸭疫病防控,强化基础免疫,推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严格监测排查、检疫监管,分类推进动物疫病防控,引导种鸭场有序开展垂直传播疫病净化,加强对种鸭群细小病毒、呼肠孤病毒等垂直传播性疫病病原的净化,鼓励有条件的养鸭场因地制宜实施部分疫病净化。强化养殖环境生物安全防控,引导大型龙头企业,加快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等无疫小区推进行动。鼓励企业主动开展疫病监测,密切关注鸭短喙侏儒综合征、呼肠孤病毒病等新发疫病对养鸭业的危害,及时规范做好病死鸭无害化处理,筑牢生物安全防护屏障。

四是着力推进绿色发展。绿色是农业、畜牧业的底色,践行绿色发展,是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必要行动,也是突破肉鸭产业环保约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路径,同时也顺应了国家碳中和、碳达峰政策要求。为此,《措施》明确了绿色发展这一基本基调,从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做法,并强调发挥现代科技的作用:在源头减量上,提出严格执行禁养规定,采用标准化养殖、饲料氮磷减量、改进饮水工艺、科学应用微生物制剂、传送带清粪等措施。在过程控制上,提出鼓励规模场改造提升、规模以下养殖户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规范粪污收集处理利用。在末端处理利用上,提出了推广中小养鸭场原位发酵床,中型养鸭场异位发酵床,大型养鸭场纳米膜处理等技术模式,以实现鸭粪高效处理;提出了以粪肥全量化还田为重点,促进就地就近低成本还田利用的主导方向,推广发酵床、堆沤肥、固液混合发酵、液态粪肥利用等经济高效的利用方式。在种养融合上,提出优化种植养殖布局,加快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在发挥科技作用上,提出要加大鸭粪资源化利用技术攻关,推动肉鸭健康、高效、环保养殖关键技术研究示范。

五是加强质量安全管控。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产品质量安全,不仅关系产业健康稳定发展,更是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安全,而抓好质量安全管控,不仅是确保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满足人们美好生活优质畜产品供给的重要行动。为此,《措施》提出了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质量安全管控模式,明确了不同主体的具体责任,要求充分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以药物残留为重点,推进“控药残、治违禁、促提升”三年行动,强化养殖生产环节安全监管,加大检验检测力度,强化检打联动和行刑衔接,严打违法犯罪行为。加大违法案例通报力度,倒逼从业者加强行业自律,从苗种、饲料、环境、装备等多角度提高养殖水平,保障食品安全。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开展鸭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销售等全环节的可追溯,培育一批标杆企业,打造山东肉鸭品牌。

六是密切利益联结机制。利益是产业发展的源动力。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可以激发主体活力、激发创新动力、激出发展潜力,实现产业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全产业链要素配置水平和效率,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同时,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也是满足实现不同主体利益、实现发展公平和发展成果共享的重要保障。为此,《措施》提出,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发展养殖、繁育、屠宰、加工、销售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推进产业上下游不同环节的协同和链接,提高全产业运行效率。探索改进现有合同放养模式和经济利益核算方法,规范鸭苗放养和回收行为,强化风险共担,引导屠宰企业将胴体质量或分割质量作为核算养殖户养殖效益的核心指标。鼓励屠宰企业升级屠宰加工技术工艺,发展精深加工,开发高附加值熟食品、休闲食品,提高鸭产品生转熟比例。加快鸭产品营销渠道建设,通过新零售、网络销售、线上引流线下消费、组合营销等多种方式,丰富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体验,多维度引导消费,

七是不断强化支撑服务。产业的高质量发展,需要良好的市场环境、有力支撑服务做保障。为此,《措施》在整合服务资源上,提出整合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相关企业等多方资源,加快融合拓展,打造优势互补的创新平台。在塑造市场环境上,提出依托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出台肉鸭产业发展自律倡议书,广泛宣传推广。在强化科技支撑上,提出加大科技攻关,积极争取科技立项,重点开展种鸭群疫病净化、肉鸭养殖高效节水设施、饲料资源开发、粪污资源化利用、自动化屠宰设备等薄弱环节研发,加快成熟适用技术集成推广。在提升消费支撑上,提出加强消费引导,宣传普及鸭产品生产、加工和营养健康方面的知识,缩短鸭产品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提升消费价值需求,拓宽产业市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