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198Q/2021-0059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组配分类: 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 2021-07-09 有效性: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2021- 07- 09 15: 25: 49 来源: 规财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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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鲁农计财字〔2021〕26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市财政局,省重点事权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渔业主管局、有关畜牧兽医中心、财政局,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的部署要求,2021年我省继续实施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项目,支持我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将项目实施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实施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聚焦提高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紧紧抓住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加快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健全财政支农投入保障机制,重点支持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调整优化农业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布局结构,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快补齐农业发展短板,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全面落实实施任务

重点支持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提升现代农业装备和科技水平、加快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等内容。

(一)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主要用于对农民直接补贴,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快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经营方式创新等。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要求,根据各市县小麦种植面积,资金切块分配至各市和省直管县,由市县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农户。根据补贴资金规模和全省小麦种植面积测算,亩均补贴标准为不低于134.7元,资金全部直补到户,确保广大农民直接受益。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的有效机制,引导农民自觉提升耕地地力,发挥好政策效应。加强补贴监管,严肃依法查处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等行为,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2.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和《2021-2023年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规定,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政策落实,一是突出稳产保供机具供给,优先保障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二是突出农机科技自主创新,推广使用智能终端和应用智能作业模式,深化北斗系统在农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三是突出绿色高效特色导向,加快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大型复式农机具技术推广;四是突出监督服务效能提升,推广应用手机App、人脸识别、补贴机具二维码管理和物联网监控等技术,加快补贴资金兑付。继续执行《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鲁农机字〔2020〕7号),加大报废更新工作力度,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机化转型升级。

3.粮棉油绿色高质高效行动。落实“藏粮于技、藏粮于地”战略要求,在50个粮食产能县中推进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节水增粮增效,其中,粮食县38个、油料县6个、棉花县6个。通过项目实施,打造一批绿色粮油生产基地,示范应用粮油优良品种,开展瓶颈技术攻关,集成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技术模式,试验示范推广水肥一体化等先进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应用耕种管收新机具、新装备,加快实现粮油生产良种化、标准化、绿色化、机械化和服务全程社会化“五化”目标,示范带动大面积区域性均衡发展,促进粮油等农作物稳产高产、节本增效和提质增效。创建期限自2021年夏种开始,2022年夏收结束。

4.高效特色农业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在44个县开展特色农业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其中,水果县8个、蔬菜县19个、食用菌县13个、茶叶县4个。重点支持水果、蔬菜、食用菌、茶叶等高效特色产业和优势区域,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加快高效特色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完善生产条件、强化技术支撑、转变经营模式,推进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数字化生产,集中打造一批示范产业、模式和品牌,引领全省高效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

5.农机深松整地。以粮食主产区、平原地区为重点,支持适宜地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作业面积1050万亩。优先在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和区域化种植、规模化经营程度高的区域实施,用于粮食类原则上不低于90%。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模式分为单一深松作业和联合深松作业两种模式。各市、县(市、区)原则上主推单一深松作业,也可根据本地的耕作制度和机具配备情况,因地制宜选择联合深松作业模式。作业深度一般要求达到或超过25 厘米,打破犁底层。定额补助标准为每亩30元,先作业后补助。对2019年和2020年实施过深松整地作业补助的耕地不予补助。实施深松作业的拖拉机动力为四驱100马力以上且深松机上必须加装深松监测仪。未实施信息化监测的,不予兑现作业补助。

6.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在111个县支持加快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深化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主责履行,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加快信息化服务手段普及应用,构建“一主多元”、高效便民的现代农技推广体系。建设222个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推广500项(次)以上先进适用、优质安全、节本增效、生态环保的主推技术,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100%,1/3以上基层农技人员接受业务培训,培育1000名以上农技推广骨干人才。继续实施农技推广特聘计在33个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不含青岛)继续实施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  

7.农业产业融合项目创建。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批复,继续开展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创建,立足优势和资源禀赋,瞄准农业全产业链开发,明确发展主导产业和优先顺序,构建以产业强镇为基础、产业园为引擎、产业集群为骨干,省县乡梯次布局、点线面协同推进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加快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整体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8.奶业振兴行动和畜禽健康养殖。一是奶业振兴行动。建设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1.1万亩,降低奶牛饲养成本,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二是实施粮改饲。粮改饲结构调整面积106万亩(含青岛),推动种植结构调整,支持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组织发展青贮饲草料,引导项目区牛羊养殖向全株青贮饲喂适度转变。三是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性能测定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开展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对国家级保种场保护区基因库进行补助。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畜禽核心育种场、种公畜站、奶牛生产性能测定中心开展种畜禽和奶牛生产性能测定工作。四是良种补贴。继续在35个生猪大县(含青岛)实施良种补贴,对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养殖场(户)进行适当补助,加快生猪品种改良。五是蜂业质量提升行动。建设3个高效优质蜂产业发展示范区,开展蜜蜂遗传资源保护利用、良种繁育推广、现代化养殖加工技术及设施设备推广应用、蜂产品质量管控体系建设,推动蜂业全产业链质量提升。六是发展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支持230家奶牛家庭牧场或合作社开展养殖设施升级改造、完善饲草料生产供应链、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

9.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支持对12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开展保护,围绕产品特色化、身份标识化和全程数字化,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特色种质保存和特色品质保持,推动全产业链标准化全程质量控制,提升核心保护区生产及加工储运能力。挖掘农耕文化,推动绿色有机认证,加强宣传推介,培育区域特色品牌。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强化标志管理和产品追溯。

10.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聚焦鲜活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重点围绕蔬菜、水果,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支持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1500个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以及预冷设施和配套设施设备等设施。按照不超过设施总造价的30%、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双限”要求给予补贴。补贴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利用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和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实行建设申请、审核、公示到补助发放全过程线上管理。

1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按照《关于开展家庭农场培育行动的实施意见》(鲁农委办发〔2020〕24号)和《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鲁农委办发〔2020〕17号),支持不少于20%的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不少于7%的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联合社)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改善生产条件,应用先进技术,提升规模化、绿色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能力。一是在10个县(市、区)开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试点,推进新型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建设。二是支持建设清选包装、烘干等产地初加工设施,完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升级技术装备。三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机构、行业机构或专业人才为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生产技术、产业发展、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服务。四是开展“三品一标”和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牌创建。五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托龙头企业,带动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12.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服务类企业等服务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500万亩,推动加快转变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发展服务型规模经营。一是突出重点作物、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生产托管,其中粮食类托管占比不少于80%。二是聚焦明显短板,选取1-3个制约当地农业提质增效和绿色发展中的关键环节、薄弱领域,集中进行补助。三是鼓励竞争,建立县域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每个单环节社会化服务组织原则上不少于3个。四是突出支持小农户,项目县安排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五是规范补贴方式和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扩种大豆的项目县不超过150元;丘陵山区原则上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实行先服务后补助,通过以奖代补、服务补贴等多种方式进行补助。

13.高素质农民培育。面向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民,实施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等行动,创新培训方式,优化课程设置,分层分类施教,推进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协同、提升能力与延伸服务衔接,加速培育壮大适应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14.扩大农业信贷担保规模。加快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动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向市县延伸,打造“鲁担惠农贷”品牌,持续扩大在保贷款余额和在保项目数量。加强对农业信贷担保放大倍数的量化考核,加强农业信贷担保“双控”业务考核,建立健全“双控”和政策性任务确认机制。健全完善担保费用补助、业务奖补和绩效评价政策,降低农业贷款主体融资成本。加强农担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切实守住风险底线。

(二)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项目。主要支持耕地质量提升、渔业资源保护、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内容。

15.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1)化肥减量增效示范。一是创建化肥减量增效试点县。选择主要大宗农作物,推广配方施肥、机械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等施肥技术模式。示范区配方肥到位率80%以上,化肥用量减少3%以上,化肥利用率40%以上,带动全县化肥用量实现负增长。二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在6个试点县完善肥料包装物回收网络,继续探索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模式和机制。三是巩固提升土肥水基础工作。巩固取土化验、试验示范、施肥调查、耕地质量监测等基础工作。统筹开展新型肥料肥效试验、小麦锌肥效果试验等。对50个施肥调查县和10个国家级门市肥料信息网点开展施肥情况跟踪调查监测。对耕地质量监测点开展调查和取样检测。

(2)退化耕地治理。一是酸化耕地治理。在鲁东、鲁中南土壤pH≤5.5的酸化区域集中连片推广酸化耕地治理模式,每县推广面积2.5万亩。二是盐碱耕地治理。在黄泛平原和黄河三角洲的轻、中度盐渍化区域推广盐碱耕地治理,每县推广面积2万亩。三是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评价,在耕地质量相关项目建设区、耕地占补平衡区、耕地损毁复垦区及新增耕地区开展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评价和数据库更新。四是耕地质量评定试点,对12个试点县2020年度的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

16.耕地轮作休耕制度。按照“适当调整轮作休耕试点,扩大轮作、减少休耕,轮作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的要求,推行玉米、大豆等粮豆轮作,完成65万亩耕地轮作休耕任务。在沿黄、沿湖(微山湖、东平湖)、沿海(渤海)等大豆主产区,以县(市、区)为单位,以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要载体,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示范推广新型耕作制度。

17.实施重点水域渔业增殖放流。一是海洋经济物种增殖放流,在山东黄渤海沿岸增殖放流黑鲷、许氏平鲉、鲆鲽鳎类、大泷六线鱼等海水鱼类、对虾、斑石鲷、三友梭子蟹等品种。二是淡水渔业增殖放流,在南四湖、东平湖流域以及内陆大型水库放流鲢鳙鱼、草鱼等品种。三是稀濒危物种增殖放流,在威海文登市靖海湾松江鲈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增殖放流松江鲈鱼等2万尾。

18.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聚焦畜牧大县、粮食和蔬菜主产区、生态保护重点区域,支持济南市商河县等23个县(市、区)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创建。培育粪肥还田服务组织,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整县制开展试点。力争通过3-5年试点,扶持一批粪肥还田专业化服务主体提供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构建1-2种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建立一批粪肥收集、处理、施用专业化服务主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绿色循环农业发展模式,促进试点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减少化肥用量。

19.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按照“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地就近、政府引导、科技支撑、市场运作”的原则,在29个试点县推动秸秆还田、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建成2个以上秸秆全量利用样板县。项目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4%以上,秸秆精细化还田水平有效提升,“五化”利用进一步加强;县、乡、村三级秸秆收储体系更加健全,市场化运转机制基本建立;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应用模式和运行机制;县域秸秆资源台账进一步完善。

(三)动物防疫补助资金项目。主要支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等内容。

20.强制免疫补助。主要用于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等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免疫效果监测评价、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措施,以及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购买免疫服务、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等方面。大力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2022年底前实现所有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

21.强制扑杀补助。主要用于国家在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过程中,对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给予补助。纳入强制扑杀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疫病种类包括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结核病、马鼻疽和马传贫等。

22.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主要用于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方面,补助对象为承担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20〕6号)、《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鲁牧计财发〔2020〕20号)要求,统筹省市县资金安排,足额安排资金,加强监管,以适宜区域范围内统一收集、集中处理为重点,推动建立集中处理为主,自行分散处理为补充的处理体系,逐步提高专业无害化处理覆盖率。

三、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建立健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积极适应项目管理改革要求,提高认识、深化协作,强化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的监管责任,加快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共同抓好政策落实,努力探索成熟有效的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办法,确保中央财政支农政策有效落实。

(二)强化政策衔接。做好乡村振兴规划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扶持内容的有机衔接,立足实际,创新项目实施机制,统筹部署,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各市县强化政策衔接配合,探索统筹安排、整体推进、集中投入,形成政策集聚效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粮棉发展任务安排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各地要加强政策统筹,将粮棉油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农机深松整地、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等支持粮食生产的项目统筹考虑布局和实施,重点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倾斜,支持开展好吨粮镇、吨粮县创建。

(三)加强监督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创新监督管理方式,有效解决补贴发放“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配合强化重点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查处,结合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治理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自查,举一反三,推动建立资金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市县要及时将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做好补助对象、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组织绩效评估。省里组织开展综合绩效评价,严格奖惩措施,加快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各市县也制定本地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方案,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指标体系,严格奖惩措施,全面评估、考核政策落实情况。

(五)加强信息报送。省里建立项目执行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省里将省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系统开展项目及资金情况调度,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各地要加强日常管理和信息报送,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及时报送项目实施情况。


附件:1.粮棉油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实施方案

   2.高效特色农业高质高效创建方案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和培育实施方案

   4.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

   5.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6.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方案

   7.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8.渔业增值放流实施方案

   9.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1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11.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方案

   12.山东省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实施方案

   13.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14.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15.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16.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项目实施方案

   17.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项目补助方案

   18.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19.振兴奶业苜蓿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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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9日

附件1-19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