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198Q/2021-0057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1-08-02 | 有效性: |
2021- 08- 02 14: 40: 09 | 来源: 畜牧处 |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
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畜禽核心育种场遴选和核验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
为持续推进畜禽种业创新,今年农业农村部组织新遴选一批国家畜禽核心育种场、良种扩繁推广基地和国家核心种公猪站,并对有效期满5年的单位开展核验,现将农业农村部开展遴选和核验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市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广泛发动,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遴选工作
遴选采取申报单位自愿参加、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种畜禽场均可申报,数量不限。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经所在县、市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我局。我局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对符合遴选要求的,推荐上报农业农村部。
二、核验工作
对有效期满5年的国家畜禽核心育种场,涉及我省嘉祥县种羊场和临清润林牧业有限公司两个羊核心育种场,请济宁市和聊城市督促企业按时申请,并审核报送核验材料。
三、其他要求
1.请各市务必于8月20日前,将审核汇总后的遴选和核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邮寄至我局,电子版PDF格式统一发送至sxmsyjxmc@shandong.cn ,逾期不予受理。
2. 遴选和核验有关文件和申请表可在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网站或中国畜牧兽医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3. 各市畜禽种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开展遴选和核验工作,安排专人负责,8月6日前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送我局。
农业部通知地址:http://www.zzj.moa.gov.cn/gzdt/202107/t20210730_6373126.htm
http://www.nahs.org.cn/xxcm/xqzy/202107/t20210721_383296.htm
联系人:畜禽种业管理处 87198085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