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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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局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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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涉及畜牧兽医的乡镇 (街道) 职责任务清单指导目录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 <山东省乡镇 (街道) 职责任务清单指导目录 (试行)>的通知 》(鲁编办发〔2021〕9号)要求,现将涉及畜牧兽医的乡镇(街道)职责任务清单指导目录面向社会公布。 目前涉及畜牧兽医的职责任务清单共4项,分别是:负责指导监督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配合做好设施农业用地管理,配合做好动植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以上职责分工详见附件。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1年9月30日 附件:涉及畜牧兽医的乡镇 (街道) 职责任务清单指导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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