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198Q/2022-0137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组配分类: 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 2022-01-26 有效性: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21年-2025年)
2022- 01- 26 15: 31: 53 来源: 省局政法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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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法治宣传教育规划

(2021年-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 年)》、《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畜牧兽医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宣传教育

(一) 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以持续提升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为核心,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根本,以构建农业农村普法工作长效机制为重点,着力推动法治理念、法治方法、法治服务进村入户,提升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能力,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畜牧兽医普法工作长效机制更加完善、工作体系更加健全、普法力量配置更加合理,“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全省畜牧兽医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法治能力明显增强,农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升,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逐渐形成。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畜牧兽医法治宣传教育最根本的保证,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畜牧兽医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畜牧兽医法治宣传教育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着眼于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因地制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各项普法工作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畜牧行业发展中心任务,深入开展畜牧兽医法治宣传教育,确保畜牧兽医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解决普法针对性不够、实效性不强、创新性不足等问题,补齐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短板弱项,更好地服务乡村治理、乡村建设。

二、明确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畜牧业系统干部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作为畜牧兽医部门干部培训必训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通过媒体报道理论文章、学习读本、短视频等形式,运用各类融媒体手段和平台,充分发挥畜牧兽医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持续推进学习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及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律学习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乡村法治氛围。

(三)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持续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弘扬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重点宣传好民法典中的涉农涉牧法律条文,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广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围绕平安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等领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干部群众自觉尊崇信仰法治和遵守法律法规。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促进畜牧业产业发展和产业安全,大力宣传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生猪屠宰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推进畜牧业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引导畜牧兽医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重点学习十八大以来制定和修订的党内法规,严格落实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有效提升干部群众法治素养

(一)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落实畜牧兽医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将主要负责同志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列入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年度学习计划,坚持领导班子带头集体学法、定期学法,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1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推动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

(二)引导全局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制定学法用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学习任务,年度学法时间不少于 40 学时。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等,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教育月、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开展学法活动,推动全局工作人员经常性学法用法不断深入。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相关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于部职工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三)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能力。组织实施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行动,制定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通过集中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确保在编在岗执法人员每年法律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新进执法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提高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专业素养。组织开展执法技能竞赛、执法大练兵、执法大比武等活动,培养执法能手,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的畜牧兽医行政执法队伍。

(四)培养畜牧兽医经营主体的法治思维。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开通热线、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各类畜牧企业、养殖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与市场经济、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兽药、饲料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注重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紧密结合,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传授法律知识、培育法律意识,增强诚信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

四、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全过程。在涉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过程中,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积极采取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立法调研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颁布实施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对新法新规进行宣传解读,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把向行政相对人、社会公众普法融入监督检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执行程序中,针对具体法律问题,及时开展普法宣讲,答疑解感,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二)把普法融入日常服务管理。在办公场所或者本部门网站主动公开与本部门承担的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等。在办理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时,使用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普及法律知识。在畜牧养殖技术推广、动物疫病防控等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畜牧行业生产经营者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指导其合法生产经营。

(三)大力推进以案普法。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建立定期发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机制,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及时推送畜牧兽医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大力宣传畜牧兽医行政执法、行业监督检查典型案例,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析理,利用典型案例对相关重点人群进行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宣传,使典型案例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普法的公开课。

(四)充分利用新技术普法。在继续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加大对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手段的运用力度,科学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利用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直播平台等新媒体,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普法宣传,打造“报、网、端、微、屏”一体化推进的畜牧兽医法治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加大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普法方式应用,增强普法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五、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支撑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普法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研究制定落实本规划的方案举措,明确重点任务认真组织实施。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普法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的难题。

(二)落实普法责任。全面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责任、措施和标准。加强全局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

(三)落实普法经费。积极争取把畜牧兽医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统筹利用好现有经费渠道,搭建畜牧兽医法治宣传平台,配备必要的普法设施,保证普法工作顺利开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对普法经费投入支出的监督管理,定期进行跟踪检查,最大限度发挥经费使用效益。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