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198Q/2022-0094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时间: | 2022-11-21 | 有效性: | 失效 |
2022- 11- 21 11: 07: 15 | 来源: 省局动卫处 |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关于印发《山东省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牧动卫发〔2022〕13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
为加强全省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工作,省畜牧局制定了《山东省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2年11月8日
领导解读: 压实责任 强化监管 进一步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部门解读:解读《山东省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一图读懂:《山东省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问答
媒体解读:发挥官方兽医“战斗员”作用 打出“组合拳”筑牢安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