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198Q/2022-0037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5-17 有效性:

关于印发《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2022- 05- 17 15: 31: 57 来源: 省局政法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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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鲁牧政发〔2022〕3号


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畜牧兽医法治建设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部署要求,省局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2年5月17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为深入推进畜牧兽医法治建设工作,补短板、强弱项,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部署要求,结合我省畜牧兽医法治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依法全面履职尽责

1.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把法治工作纳入畜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法治工作重大举措、重大行政决策和拟订法律法规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中的重大事项等由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并按规定备案。(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处、政法处)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不折不扣执行好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向党委全面述职等制度。定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政法处)

3.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推进行政权力取消、下放、调整,持续精减行政权力事项。组织开展省级行政权力委托下放事项实施的培训、监督、指导和评估。梳理并优化调整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清单,组织编制畜牧兽医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更大力度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受理”,积极推进“全省通办”“跨域通办”。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进一步压减证明材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等制度并动态管理。(责任单位:政法处、有关处、单位)

二、完善畜牧兽医法规制度体系

4.推动涉牧法律法规立法。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组织修订《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山东省实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办法》。(责任单位:政法处、屠管处、饲药处)

5.开展法规规章制度清理。认真落实《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规范》《山东省规章清理办法》等规定,根据法治建设进程和改革发展要求,对本部门起草或者执行的规章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坚持全面清理与专项清理相结合、定期清理与日常清理相结合。对不符合上位法精神、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法规规章,及时清理到位。(责任单位:政法处、有关处)

6.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对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要求,严格执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启动、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认真落实《山东省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实施后评估及清理工作。(责任单位:政法处)

7.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执行《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合法性审核实施意见,严格遵循公共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责任单位:政法处、办公室)

8.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规定,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均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各有关处要提高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主动性,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内容的学习,全面提升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政法处、办公室、有关处)

三、加强公正文明执法

9.强化审批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认真制定并执行一次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AB角制等内部管理制度,坚持依法审查、容缺受理、能办即办,让企业和办事群众申报“零跑腿”或“最多跑一次”。积极推进落实行政许可电子证照工作。(责任单位:政法处)

10.实施行政执法队伍能力提升行动。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提升全省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的实施意见》,组织举办全省畜牧兽医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调研指导,规范案卷制作;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强化典型案例指导,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完善以案释法制度。推进行政执法队伍执法服装配备,统一行政执法形象建设。(责任单位:政法处、规财处)

11.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调研指导,督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完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修订工作。(责任单位:政法处,有关处、单位)

12.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健全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积极推行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监管;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动态调整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落实差异化监管,积极开展信用分类监管、互联网+监管,推动畜牧兽医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应归尽归”。(责任单位:政法处、有关处、单位)

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13.落实普法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监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印发普法年度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健全普法宣传机制,突出重点,创新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执法人员到企业解答企业关心的法律和政策问题。(责任单位:政法处、各处室、单位)

14.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之际,组织开展宪法集中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尊严,树立宪法权威。(责任单位:政法处、各处室、单位)

15.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紧紧围绕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抓住“民法典进农村”工作重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多样的民法典宣传活动,深化民法典学习宣传,增强对学习贯彻民法典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责任单位:政法处、各处室、单位)

五、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

16.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省《信访条例》《农业农村部农业信访规定》,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充分挖掘“和为贵”等齐鲁优秀法治文化,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17.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复议答复职责,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复议意见书。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坚决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认真落实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依法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责任单位:政法处、有关处室、单位)

18.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监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论证和合法性审核、重要政府立法项目和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论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的办理、重大事项的法律论证以及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等工作中的作用。(责任单位:政法处)

19.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公开,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或政务公开日活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20.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范和坚强行业行政执法监督,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依照规定报告工作、接受质询、听取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和自觉接受监察、审计机关的监督。主动接受媒体、社会监督,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责任单位:政法处、规财处、机关纪委)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