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198Q/2022-0046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5-20 有效性:

关于组织开展家畜繁殖员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的通知
2022- 05- 20 10: 30: 36 来源: 省畜牧总站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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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家畜繁殖员职业技能鉴定

报名的通知

鲁牧站字〔2022〕3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

为了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加强家畜繁殖员队伍建设,助力我省畜禽种业振兴,省畜牧总站将于2022年下半年组织开展生猪、牛、羊、家禽4个畜种繁殖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请各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人员要求

(一)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二)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四)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二、培训及鉴定时间地点

总站将根据报名情况和新冠疫情防控的要求,制定技能鉴定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分批次开展业务培训和技能鉴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申报提交材料

(一)纸质材料

1.家畜繁殖员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附件3);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复印件;

4.彩色小二寸蓝底纸质照片一张(不留白边),照片背面写名字。

(二)电子材料

应考人员电子照片(大小20KB左右,85*120像素,jpg格式),文件名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四、有关事项

1.为保障培训与鉴定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中心)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该项工作,并把联络员信息表(附件1)于5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18792543600@126.com。

2.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或畜牧兽医中心组织好本市报名工作,于6月30日前将报名汇总表(附件2)、报名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家畜繁殖员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和和电子照片)汇总后分别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联系方式寄送和发送。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育含

联系电话:0531-87198987、18792543600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西路4566号

电子邮箱:18792543600@126.com


附件:1.联络员信息表

   2.报名人员统计表

   3.家畜繁殖员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2年5月20日

附件1-3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