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198Q/2022-004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 组配分类: | 政府采购 |
发布时间: | 2022-05-27 | 有效性: |
2022- 05- 27 10: 22: 56 | 来源: 省局办公室 |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告
公告〔2022〕46号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拟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2年畜牧业舆情监测与管理项目。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
合计20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开展常态化全网涉牧舆情采集、监测、分析(7*24h),有关情况及时预警分发,按月度、半年、年度定期形成舆情报告。重大突发情况下,按要求及时提供研判分析日报,并配合开展应对处理工作。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
根据《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服务提供方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治理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备提供专业舆情监测管理服务所必须的硬件软件设施设备、人员和技术能力,具有服务行政管理部门工作经验;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七)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五、需提交的材料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资质证明类材料:以上第四条所列相关资质条件证书、证明、记录、声明的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舆情监测管理方案草案:对照以上第三条所列内容,结合本单位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提供科学、可行、高效的舆情监测管理方案草案文本或PPT。
六、提交材料的时间、地点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于2022年5月31日17:00前,送达或邮寄至山东省畜牧兽医局730房间(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西路4566号,邮编:250010)。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吕长辉,0531-51788829
八、本项目发布渠道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以及山东省畜牧兽医信息网公告公示栏。
九、公告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