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08- 16 10: 56: 46 | 来源: 省局动卫处 |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3号)精神,加强全省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工作,我局起草了《山东省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sxmsyjdwc@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处,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西路4566号,邮编:250100,并在信封上注明“《山东省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
附件:山东省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草案解读说明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2年8月16日
附件:1.山东省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草案解读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