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198Q/2023-0003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1-12 有效性: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3- 01- 12 10: 35: 02 来源: 省局政法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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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鲁牧政发〔2023〕1号


一、工作部署安排及制度举措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法治建设

1.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精神以及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根据中央、省委法治建设精神,制定印发了《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将依法履职尽责、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等5项重点工作20项任务分解至各处室、单位,深入推进落实畜牧兽医法治建设工作。

2.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把法治工作纳入畜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重大举措、重大行政决策和拟订法律法规规章等重大事项由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并按规定备案。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

1.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做好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下放工作。开展委托下放事项情况调研、摸底评估,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并向省政府办公厅进行反馈。持续向省级新区等功能区放权,2022年向省级新区委托下放8项行政权力;取消无公害产品认证行政权力事项。二是编制完成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对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将省级行政许可清单与中央设定许可清单一一对应,并将信息维护到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推进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三是推进新版兽药GMP实施。为全面组织实施农业农村部关于《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工作,坚持提前谋划、严密组织,强化服务意识,发挥协同作用,坚持统一验收标准,注重调研和培训指导,顺利落实好新版兽药GMP实施工作。2022年底,全省已有259家兽药企业通过了新版兽药GMP验收和农业农村部审核,位居全国首位。四是高质量办理行政许可。积极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全省通办改革。2022年,办理行政许可3131件,同比增长13.9%。五是推动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率先在山东实现电子“亮证”。2022年10月中旬,我局被农业农村部作为全国首批“探索试点省份”,开展国家系统运行的“执业兽医资格证”电子化工作,与我省政务服务系统对接联通。我局积极与省大数据局协作配合,于12月7日成功生成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实现了全国第一个试点成功的省份和我省第一批实现国家级证书电子化“两个第一”。

2.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一是开展政务服务能力问题自查整改。严格自查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与省政府办公厅以及省大数据局对接,对照标准要求,严格自查并整改到位。二是编制电子证照“证明”用证清单。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工作,逐一明确各项事项办理层级,落实“无证明之省”建设各项任务。三是完善政务服务管理事项。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与国家目录、权责清单一一对应,并关联至山东省政务服务管理系统,对249项政务服务事项的内容和细节进行优化提升,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和业务流程,政务服务能力得到企业和群众认可。四是完成省政务服务系统的规范化提升。依托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开展行政审批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完成省政务服务系统的规范化提升工作。对接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有关内容开展了整改。对我局30个政务服务事项准确性、APP服务可用性等存在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重点对省畜牧局《问题清单》中的17项进行了整改。

(三)贯彻执行行政决策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稳步推进立法,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2022年,完成《山东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办法》修订工作。审核备案4个规范性文件,并分别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

2.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常态化。制定了《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意见》,法律顾问参与处理诉讼案件、合同审查、重大疑难事项分析论证会等。完成了公职律师备案工作。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局党组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政策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为相关决策提供了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合法性审核意见,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决策、法律责任风险防控等工作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

3.推进重大决策程序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涉及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定,明确须经集体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法依规履行政策制定、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及时通过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官网和有关媒体发布重大行政决策和政策解读。2022年,发布政策文件8件,解读8件,政策解读率达到100%。

(四)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体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一是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制定印发《2022年省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内容、检查要求、完成时限等内容,落实行政检查工作任务。行政执法信息按时限要求及时在信用山东公示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山东)、山东畜牧兽医局官网、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公示公开。二是提升执法队伍能力。制定印发《关于提升全省畜牧兽医行政执法能力的实施方案》,从政治铸魂、业务强基、奖惩促进3个方面细化工作任务, 落实责任分工,指导各市、县(市、区)加强畜牧兽医领域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不断增强行政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情况检查。配合农业农村厅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抽查和《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检查,对滨州、东营2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2.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积极改进行政执法方式。不断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制定印发《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2022年省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和《2022年度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双随机、一公开”集中抽查工作实施方案》,行政检查以“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组织参加了第一次和第二次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组织完成了5项部门联合和8项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共检查企业319家,检查结果全部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在我局官方网站公示,归集涉企信息率达100%。将我局监管对象在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平台上设置关键性标签标识,完成“打标”工作,实现“标签式监管”,标签化管理达标率达100%。

(五)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内部层级监督,通过督导检查、调研指导、督办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市县工作的监督,实现全省畜牧兽医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督,对涉牧资金等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和内部审计,进一步完善政策设计,优化资金结构和执行程序,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了资金使用效果。

2.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着“全面真实、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总要求,除涉密和少数敏感性信息外,最大限度地主动公开了应公开的各类信息,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信息发布质效。2022年,更新信息6971条,其中政务信息5127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910条,网站全年访问量达8189364次。官微发布政务微信547条,关注数36184人。

3.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完善信访事项化解机制,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制定了《山东省畜牧兽医局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组织报送了2022年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2022年,受理、转办投诉、举报、咨询类事项405件,全部按时处理。

(六)开展特色普法专题活动,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1.分解落实普法责任。制定印发《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推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责任分解至各处室、单位,并及时总结普法经验。

2.落实民法典普法月主题宣传活动。制定印发《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方案》,举办民法典知识讲座,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民法典专项竞赛答题活动,在山东广播电台乡村广播《乡村法治带头人》栏目开展4期畜牧兽医普法专题节目,宣传普及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种畜禽生产经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畜禽屠宰管理、畜牧兽医行政审批程序等相关法律法规。

3.广泛开展专题普法活动。举办了全省动物检疫师资培训班、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进万家系列活动、“科普畜安知识、引导健康消费”消费者体验活动、科普畜安知识 守护食品安全—“政府开放日”活动、大楼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国家安全,共同守护”—《生物安全法》有奖知识答题活动、法治文化教育主题党日活动、保密教育宣传月活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等系列专题普法活动。

二、下一步打算

2023年,我局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动作为、持续发力,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以构建“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便民的审批服务体系”为目标,坚持依法治牧、依法兴牧,大力推动畜牧兽医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对清单内事项逐项编制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相关办事指南。开展委托下放的省级畜牧兽医行政权力事项指导检查。加强对窗口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规范线上办事服务,优化网上办事指南,强化线上线下审批服务融合提升,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二是进一步加强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工作。结合新时代畜牧兽医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等,积极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为现代畜牧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出台地方性法规《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组织修订出台《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山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山东省实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办法》等政府规章。三是进一步理顺畜牧兽医行业监管执法体系。结合省编办、省司法厅《关于加强行业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开展畜牧兽医行政监管执法专项调研,分析总结问题原因及经验做法,提出改进措施,进行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四是广泛开展畜牧兽医法治宣传。围绕国家宪法日、世界兽医日、法律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网络等新老媒体,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举办知识竞赛、开展培训讲座等方式,广泛传播依法治牧、依法兴牧理念。

特此报告。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