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198Q/2023-00892 | 主题分类: | 政府组成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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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3-05-16 | 发布日期: | 2023-05-16 |
发布机关: |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 统一编号: | SDPR-2023-0490001 |
标 题: |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鲁牧动卫发(2023)5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关于印发《山东省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牧动卫发(2023)5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对《山东省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鲁牧动卫发〔2022〕13号)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