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198Q/2023-0076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时间: 2023-08-25 有效性: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010040号提案(《关于设立山东特种畜禽产业发展试点区的建议》)的答复
2023-08-25 16:28:38 来源: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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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010040号提案的答复

鲁牧办字〔2023〕17号


尊敬的陈立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山东特种畜禽产业发展试点区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特种畜禽产业发展的关注。就您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我局组织开展了调研座谈、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搭建具有地方特色的标准化养殖体系

(一)关于培育新品种、建立标准化养殖技术体系。近期,我局组织开展了特种畜禽养殖及加工调研,从调研情况看,16个特种畜禽在我省均有分布,但养殖量较大、有一定规模的主要是梅花鹿、雉鸡以及水貂、狐狸、貉等毛皮动物。而且饲养的品种以省外和国外引进的为主,比如吉林梅花鹿、美国七彩山鸡、乌苏里貉、北极狐等,我省曾培育出水貂新品种——山东黑褐色标准水貂,目前也有一定饲养量。通过发挥山东省特种经济动物(特种畜禽)产业技术体系力量,我省已初步建立了规模化水貂、狐狸养殖场生物安全体系以及常见病实验室检测方法,并申报了地方标准,但针对种源鉴定、精准营养饲喂、标准化智能化养殖管理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尚属空白。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省特种经济动物(特种畜禽)产业技术体系技术支撑作用,不断完善育种体系,加快品种遗传改良,以地方品种和引进品种优势性状为育种材料,运用现代生物技术手段,加快培育选育适应市场需求、具有“地域”特色的特种畜禽新品种新品系,从源头助力产业发展壮大。同时,推动建立健全特种畜禽养殖、营养、疫病防控诊断、智能养殖加工机械装备等各环节制度、标准和规范,完善标准化养殖体系建设,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加快特种畜禽养殖现代化发展步伐。

(二)关于建立特种畜禽产业发展试点区。近年来,通过指导创建标准化畜禽养殖示范场,引导与生态旅游、研学观光、休闲体验等相结合,不断培树壮大龙头养殖企业,发挥标杆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公司规模化经营、“企业+养殖户”、“合作社+养殖户”等多种养殖模式,实现了产业化经营水平快速提升,带动地区特种畜禽养殖提质增效,放大集聚效应,推动形成养殖示范区。下一步,我们将在临沂、潍坊等特种畜禽养殖较为发达的地区,积极引导和推动打造现代化特种畜禽养殖示范区和“样板间”,指导示范区积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地域知名品牌。通过网络、媒体、报纸等搞好宣传推介,大力提升示范场(区)的典型示范带动效用。

二、关于打造特种畜禽产品深加工和贸易集散地

在产品深加工和贸易方面,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积极推进特种畜禽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大对初级产品抽样监测力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加强毛皮动物胴体处置监督管理力度,积极探索资源化再利用,避免胴体流入食品、污染环境。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和毛皮动物胴体处置监管、执法工作,联合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引导青岛农业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特种畜禽生物学性状功效化利用研究,对优异种质特性进行评价和鉴定,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平度、诸城、高密等县市特种畜禽养殖集中,发展产品深加工和贸易流通具有一定的优势条件,我们将积极配合省相关职能部门,支持在此区域建设特种畜禽“产品深加工和贸易集散地试点区”,引导地方加大特种畜禽产品加工企业招商引资力度,强化产业延链补链,以加工、贸易促养殖,逐步形成养殖加工贸易密切联结的良性发展格局。

感谢您对我省畜牧兽医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省畜牧局  蒋吉红  0531-51788863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