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198Q/2024-008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4-10-09 | 有效性: |
2024- 10- 09 14: 48: 52 | 来源: 省动卫中心 |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
2024年山东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公告
公告〔2024〕60 号
按照《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农医考公告第33号),现就202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公布时间、合格分数线及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2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24年10月9日公布,考生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本年度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0分和202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8分和214分。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三、资格授予申请
2024年山东考区成绩合格考生资格授予网上集中申请时间为10月11日至10月25日,考生可登陆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山东省畜牧兽医局依据申请审核确认后生成证书。
成绩合格的全日制在校生待正式毕业(学历在学信网可查询)后可申请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四、证书领取
(一)纸质证书领取
执业兽医资格纸质证书领取方式为邮寄,邮寄地址考生申请时自行填写,11月30日前未收到证书的考生请及时联系山东考区办公室。
(二)电子证照领取
1. 山东省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化工作已完成,历年山东考区获证考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申领,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 考生可注册登录“爱山东app”--“我的证照”--“证照申领”--“农业农村”--“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进行申领(推荐)。或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我的档案”--“我的证照”--使用“爱山东app”认证领取。
3. 纸质证书发证日期在2021年之前的,其电子证照发证日期均为2021年,纸质证书发证日期在2021年(包括2021年)之后的,其电子证照发证日期为实际发证日期。执业兽医资格取得时间以资格授予年度为准,发证日期仅代表制证时间。资格授予年度查询方式:中国兽医网(https://www.cadc.net.cn)--执业兽医专栏--执业兽医查询;或微信小程序“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在线验证”扫描证书二维码。
4. 当月25日前提交申请的考生,可于次月的10个工作日后自行查询下载本人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
5. 外省获证人员,无法在“爱山东app”及“山东政务服务网”上获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需在获证省份查询。
五、其他事项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在2024年9月30日前申请补发纸质证书的,由山东省畜牧兽医局邮寄补发证书,也可根据需要自行下载电子证照。自2024年10月1日起,不再接受纸质证书补发申请,往年获证人员如遗失、破损,可自行下载电子证照。
获证人员如因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需要变更证书信息的,请联系山东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区办公室,电话0531-51788655。
特此公告。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