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198Q/2024-0007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2-07 有效性: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 02- 07 11: 09: 57 来源: 省局政法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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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鲁牧政字(2024)2号


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文件精神。制定印发《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逐条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山东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将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完善落实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推动等7项重点工作23项任务分解至各处室、单位,深入推进落实畜牧兽医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制定印发《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023年工作要点》,把法治工作纳入畜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述法内容。为推动《山东省畜禽屠宰条例》、《山东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等立法工作,省畜牧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多次调度、督办,并召开3次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持续做好省级行政权力委托下放工作。落实省政府令第351号工作任务,认真做好对沂河新区的委托下放工作,签订了委托下放协议,刻制了二号章,并对沂河新区管委会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指导。对2018年、2020年委托下放事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服务。收回了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承接事项。二是推进完善饲料兽药行业管理制度体系。出台《山东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制定印发《山东省饲料生产许可审核工作程序》、《饲料兽药生产许可内部衔接工作制度》、《饲料生产企业现场审核把握原则有关问题及说明》等系列文件,进一步细化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审核,增强生产许可现场审核表相应条款的可操作性并实现留痕可追溯,提高了许可质量和效率。我省优化许可工作做法被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第159期工作动态刊发,在全国推广交流。三是提升政务服务能力,高效办理许可审批。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实施意见》,编制完成2023年全省畜牧兽医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完成“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和管理系统”建设任务。聚焦企业和群众“一件事一次办”,全面提高线下“一窗受理”和线上“一网通办”水平。2023年共办理许可2445件,其中,办理饲料生产许可证693件,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50件,兽药生产许可证70件,执业兽医资格证1632件,全年无红黄牌。四是编制电子证照清单,推进大数据监管与信息共享。编制了电子证照签发清单,共涉及草种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等22个电子证照,其中国家级6个、省级7个、市级2个、县级6个、省市县三级1个。编制了电子证照“发证”清单,在全省范围内发放草种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等8个电子证照。利用“农业农村部许可信息管理系统”对饲料企业化验员进行在线查重与兼职比对,对900余名化验员信息进行核查。同时,组织开发“智慧畜牧大平台”饲料许可、监管信息系统,推进许可、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五是积极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开展了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和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问题自查自纠,报送了自查报告。六是健全常态化联系企业机制措施。制定印发《关于落实与畜牧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意见的通知》,分别组织生猪屠宰企业、肉驴养殖企业召开座谈会,与企业家面对面沟通交流,听取相关意见建议,及时帮助解决企业困难问题。开展“四上”企业大走访活动,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多渠道收集涉企诉求,并全力帮助解决。

(三)贯彻执行行政决策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开展法规规章立改废工作。稳步推进立法,完善公众参与立法机制,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举办了《山东省畜禽屠宰条例》立法听证会。制定出台《山东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修订了《山东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办法》。组织开展了涉行政复议法、外商投资法等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二是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审核备案2个规范性文件和1个政策性文件,并分别出具了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意见。组织开展了已发布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发布了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清单。三是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常态化。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意见》、《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邀请法律顾问参与立法听证会等专题会议5次,协调办理民事诉讼纠纷案件2件,协助审查合同协议12件,完成执法方面法律咨询44次。备案1名公职律师,组织公职律师参与制定了《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行政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政务信息公开意见书》等。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决策、法律责任风险防控等工作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四是推进重大决策程序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涉及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定,明确须经集体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法依规履行政决策制定、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及时通过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官网和有关媒体发布重大行政决策和政策解读。2023年,发布政策文件6件,政策解读11件,通过图文解读、专家解读、部门解读等多种途径丰富政策解读方式和内容,政策解读率达到100%。五是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加强权责清单在政务服务、综合行政执法、“互联网+监管”等方面的应用,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组织集中调整权责清单3次,累计调整46项行政权力事项,推动依法依单履职。

(四)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体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坚持抓好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印发了《2023年省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全省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全省种畜禽生产经营专项整治》等计划, 并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融合应用,提高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完成了第一次、第二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任务,共检查企业477家,发现并整改问题65个。二是加强基层畜牧兽医执法人员能力建设。印发了《关于加强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争当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办案能手和执法骨干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培育了25名办案能手、39名执法骨干,营造了“以比促学、以学促干”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全省畜牧兽医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活动,公布18件全省畜牧兽医行政处罚优秀案卷,以案卷规范化促进办案质量提升。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动态调整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公布了《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行政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细化行政自由裁量规则。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发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分别公布了2022年下半年、2023年上半年以及2023年第三季度共35个畜牧兽医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在全省收到了很好的学习交流效果。四是推进全省畜牧兽医监管执法有效衔接。落实《关于加强行业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若干措施》,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畜牧兽医行业管理、行政审批与综合执法机构职责暨健全工作衔接长效机制的通知》,制定了《山东省畜牧兽医领域审批监管执法协作配合制度》,赴济南、泰安、淄博开展实地调研督导,总结提炼各市工作衔接经验做法。在日照举办全省畜牧兽医法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法治工作,座谈交流了各市在审批、监管、执法衔接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典型经验,并向全省印发了四种典型模式和五期经验做法。五是开展专项执法。制定印发《山东省畜牧兽医领域跨区域执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了以生猪为重点的检疫、屠宰省级专项执法行动,打击屠宰病死、无检疫证明、未落实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了畜产品质量、饲料、兽药等监督抽检,共抽检畜产品4020批次,畜产品合格率99.5%;抽检饲料产品721批次,质量合格率97.2%;抽检兽药产品660批次,质量合格率99.2%。全省依法查处各类畜牧兽医违法案件2390起,罚没款1830万元,公安机关立案93起,对情节严重的2家生猪屠宰企业吊销生猪定点屠宰证,在全省形成了强大的震慑作用,进一步提高了依法治牧、依法兴牧水平。

(五)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督导检查、调研指导、督办和执法监督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市县工作的监督,制定印发《2023年度畜牧兽医行政执法监督计划》,赴济南、泰安、淄博等市开展实地执法监督。二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着“全面真实、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总要求,除涉密和少数敏感性信息外,最大限度地主动公开了应公开的各类信息,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信息发布质效。2023年,更新信息合计6531条,其中政务信息4728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101条,网站全年访问量达1230484次。官微发布政务微427条,关注数44157人。三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完善信访事项化解机制,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落实《山东省畜牧兽医局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组织报送了2023年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表。2023年,受理、转办投诉、举报、咨询类事项452件,全部按时处理。四是全面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组织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宣贯活动;全面落实行政应诉旁听庭审制度,组织20名干部职工到历下区人民法院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现场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行政应诉庭审视频,实现干部职工全覆盖。五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动执法进度信息公开、透明,充分发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作用,持续归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信息,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推送和双公示工作,完成系统双公示认领11386条信息,录入双公示信息689条,公布2023年度省级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开展情况信息。

(六)开展特色普法活动,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分解落实普法责任。制定印发《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推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责任分解至各处室、单位。二是推进领导班子学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月份、5月份开展2次专题学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三是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山东大学法学院王德志教授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会,邀请省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师团成员、省司法厅刘金昌同志作专题宣讲。四是开展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普法活动。组织开展了2023 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等。五是开展畜牧兽医法律法规普法活动。面向行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共举办22期线下普法培训班,27期线上普法培训班。开展普法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7次。联合山东广播电视台,组织5次畜产品质量安全进万家科普和普法活动。六是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组织开展“畜禽屠宰企业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现场向畜禽屠宰企业负责人介绍应急救援知识,宣传交流经验做法。开展饲料企业、畜禽屠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践诺”活动,提升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参与系列安全生产知识竞赛,52人获得“逃生达人”证书。被省安委会评为“安全生产月”优秀组织单位。七是加强畜牧法治文化建设。依托“齐鲁畜牧”直播间、“鲁牧云课堂”、“畜牧大讲堂”、“畜产品科普基地”“山东畜牧官网”等载体,强化畜牧法治文化建设,广泛开展畜牧兽医普法活动。

(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依法预防处置突发事件。一是专题研究部署涉牧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印发《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畜牧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调整充实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针对雨雪、低温等极端天气,提前部署防灾救援工作。二是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针对畜禽养殖、饲料兽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屠宰等重点领域,检查企业477家,督促完成隐患整改65项。通过检查整治,进一步压紧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以消防应急逃生为重点,邀请消防人员实地开展消防器械使用讲解,组织开展办公场所逃生演练。针对饲料粉尘、畜禽屠宰、兽药生产等重点环节,在聊城、临沂、济南市选取相关领域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全程对全省畜牧兽医监管部门进行直播,通过实战演练检视相关领域应急救援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局虽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务实举措不够创新,深化法治建设思路不够开阔,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形式不够丰富,工作人员学法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特色不够鲜明,法治宣传、法治文化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四是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我局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中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我省实施方案、具体措施落实,主动作为、持续发力,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强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增强法治意识。丰富学习形式,深化学习培训,结合新时代畜牧兽医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等,主动创新,研究解决问题的务实举措,积极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为加快推进畜牧强省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进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广“电子证照”应用,加强对窗口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规范线上办事服务,提高办事效率。三是推进畜牧兽医监管执法能力提升。积极落实畜牧兽医行业管理、行政审批与综合执法机构职责暨健全工作衔接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全省畜牧兽医领域专项执法整治,加大执法培训力度,灵活运用培训形式,加强案例教学、现场教学和实战演练等运用,增强培训的实操性,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组织执法骨干和办案能手开展专项执法,下沉式指导带动基层执法人员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四是广泛开展畜牧兽医法治宣传。围绕国家宪法日、世界兽医日、法律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网络等新老媒体,通过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提供法律咨询、举办知识竞赛、开展培训讲座等方式,广泛传播依法治牧、依法兴牧理念。

特此报告。


联系人:李善成  51788855

邮箱:sxmsyjzfc@shandong.cn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