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198Q/2024-0106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 | 2024-03-11 | 有效性: |
2024- 03- 11 16: 47: 33 | 来源: 省局饲药处 |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
一、制定依据
为了做好2024年全省饲料监管工作,提高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农业农村部《2024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畜牧兽医监管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维护春季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和行业生产安全的通知》(农办牧〔2024〕5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的通知》(农办牧〔2024〕8号)等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组织制定了《2024年山东省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分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三部分。
在工作目标上,强化“三查”工作机制,即“双随机、一公开”按比例抽查、关键节点全覆盖巡查、重点问题线索精准核查。
在工作内容上,主要实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饲料企业飞行检查和现场审核跟踪核查、饲料标签专项整治检查等监督检查工作。
在工作要求上突出审管联动、检打联动,饲料行政审批和质量安全监管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或不合格产品,依法依规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三、与2023年工作方案的主要变化
一是饲料质量安全监督监测数量有明显增加,由2023年的700批次增加到910批次。
二是明确了饲料中兽药和非法添加物的判定依据。
三是增设了风险预警监测项目,根据当前市场变化,对混合型饲料添加剂、天然植物(粗提物)饲料原料等重点开展非法添加物筛查预警监测。
四是增加了飞行检查频次,由每年5次增加到原则上每月一次。
五是结合饲料标签专项整治检查同步实施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通过普法宣传、自查整改、重点抽查和交互检查,以点带面规范企业生产和畜禽养殖用药。
四、及时总结报送
各市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报送工作总结,内容应包括:工作总体情况、结果分析(包括各类型产品合格率、不同检测指标合格情况等)、发现的突出问题、在经营环节发现不合格样品的溯源情况、问题成因分析、采取的对策措施以及有关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