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198Q/2024-003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11 有效性:

关于印发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
2024- 05- 11 10: 51: 24 来源: 省局政法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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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

鲁牧政字〔2024〕5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局有关处、单位: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全省畜牧兽医行政执法质量,以执法监督助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畜牧兽医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行政执法监督计划。

一、强化日常监督

(一)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检查。重点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对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抽查,发现存在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的督促整改。(时间安排:常态化开展)

(二)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从全省各级行政执法主体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实施并已办结的畜牧兽医行政处罚案卷中,通过各市推荐的方式开展评查,反馈具体问题,通报共性问题,组织抓好整改,并评选优秀案卷。(时间安排:11月—12月)

(三)开展行政执法案例指导。组织发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时间安排:每季度一次)

二、强化重点监督

(一)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项监督。对各市围绕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违法违纪问题等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时间安排:9月底前)

(二)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进行督办。对通过监督检查发现、媒体曝光、企业群众提供线索、上级通报及交办的破坏营商环境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进行调查了解,督促纠正违法执法行为。(时间安排:常态化开展)

三、强化监督结果运用

根据实际将工作开展过程中掌握的重要情况进行通报,对监督中查明的问题根据具体情形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督促被监督机关自行纠正。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存在涉嫌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的,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权机关进行处理。

各市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切实履行对主管行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职责。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