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198Q/2024-0043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组配分类: 年度计划
发布时间: 2024-05-28 有效性: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 05- 28 09: 48: 02 来源: 省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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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关于印发《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牧办发〔2024〕5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今年6月是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山东省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全省畜牧兽医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 

活动时间:2024年6月1日—30日

二、主要活动

(一)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教育。

组织开展好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邀请有关专家开展专题培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领导讲话、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教育。各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督促辖区内涉牧企业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

(二)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要聚焦“畅通生命通道”这一主要内容,印制发放专题宣传材料,在宣传大屏集中播放主题宣传片,在官网官微开设“安全生产月”专栏专题宣传报道省安委会系列媒体活动、宣传作品和全省畜牧兽医领域安全生产经验做法、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积极探索利用海报、动漫、短视频等多元化形式,扩大宣传面和影响力,积极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二是开展科普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发动广大干部职工、涉牧企业人员、社会公众参与全国“安全生产月”网络知识答题、全省安全生产普法知识竞赛和应急安全科普作品创作征集活动,观看“避险逃生训练营”短视频。开展事故灾害科普教育和安全体验,畜牧行业应急安全科普答题活动,不断提升行业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三是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深入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企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企业、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屠宰企业和兽医实验室等涉牧生产经营主体,发放明白纸、制作小视频,面向一线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打通安全生产宣教“最后一公里”;与“双联共建”“双报到”“平安单位建设”等活动搞好结合,强化与辖区内社区、农村、学校、家庭互动,组织开展好“安全宣传咨询日”;加强对系统内干部职工在场所安全、燃气使用、电动车充电等方面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

(三)开展应急演练。

省局将继续针对畜禽屠宰、饲料兽药、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开展应急演练。各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也要根据辖区实际,立足于实战,侧重灾害事故防范、避险逃生救援,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检视薄弱环节,发现问题隐患,提升从业人员全员安全生产素养和自救逃生能力。

(四)开展隐患集中排查整治。

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从源头整治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消防等部门配合,及时移交相关问题线索;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要予以曝光,“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务求实效。各级要建立部门领导牵头、应急部门协同配合、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好各项活动开展,要将“安全生产月”开展情况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工作实效。

(二)着眼长效,提升能力。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采取有力措施,着力提升四项能力,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一是提升责任落实能力。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严格督促企业履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安全总监制度;二是提升隐患排查整治能力。健全双重预防机制,摸清辖区内监管对象底数,建立风险隐患台账,重点整治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液氨压力容器、涉毒涉爆涉、生物安全物品管理、火灾消防等易发生伤人亡人环节存在的风险,拔除安全隐患;三是提升灾害预防能力。强化与气象、应急部门配合,加强汛期、极端天气等灾害预警,健全完善灾害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四是提升安全基础能力。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设施和人员防护装备,鼓励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参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督促饲料兽药、畜禽屠宰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设施。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级要积极提炼推送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省局将做好集中发布推广。各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附件1)于6月2日前报省局办公室,活动工作总结和进展情况表(附件2)于7月2日前报省局办公室。

联系人:边  琨  0531-51788811

邮  箱:sdxmbgs@163.com


附件:1.联络员信息表

          2.山东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4年5月28日   

 附件:1.联络员信息表

           2.山东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