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198Q/2024-0039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4-05-28 | 有效性: |
2024- 05- 28 09: 18: 34 | 来源: 省局人事处 |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
关于举办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
——2024年全省畜牧兽医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部分市畜牧发展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开展高质量提升劳动技能和履职能力活动,全面加强新时代全省畜牧兽医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省畜牧兽医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2024年全省畜牧兽医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7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鲁人社函〔2024〕57号)等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一)省级一类竞赛: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2024年全省畜牧兽医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分2个赛项。
1.动物疫病防治员竞赛项目
2.家畜(牛)繁殖员竞赛项目
(二)省级二类竞赛: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2024年全省畜牧兽医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分4个赛项。
3.兽医化验员竞赛项目
4.兽药质量检验员竞赛项目
5.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抽样员)竞赛项目(以下简称“畜产品抽样员竞赛项目”)
6.畜牧(饲料兽药)技术员竞赛项目(以下简称“饲料兽药技术员竞赛项目”)
二、竞赛组织
决赛由省畜牧兽医局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组织实施。省级决赛设赛事组委会及办公室,同时组建监督仲裁委员会(机构组成见附件1),分别负责竞赛的领导和筹备工作、对竞赛全过程实施监督,接受申诉并及时作出处理,确保比赛公平、公正。基层竞赛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兽医部门),会同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组织实施;预赛由各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兽医部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组织实施。
三、总体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各地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深入宣传发动,营造积极办赛、参赛的良好氛围。
(二)预赛选拔阶段(6-7月):各地在基层普遍开展业务培训和技能练兵并组织基层竞赛活动,在此基础上举办预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省级决赛。
(三)决赛选手推荐阶段(7-8月):各竞赛办公室发布决赛通知并组织报名。报名时,各市提交开展预赛情况工作总结和相关图文视频资料,将决赛选手推荐表(附件2)、代表队报名表(附件3)和参赛选手近期证件照(电子版),从指定电子邮箱一并报各竞赛办公室。
(四)决赛阶段(8-10月):各项目陆续展开。组织联系人和时间、地点等信息见附件4。
四、决赛内容
决赛采取理论考试、现场操作考核形式进行,其中操作成绩权重应不低于70%。
(一)动物疫病防治员竞赛项目。按照动物疫病防治员国家职业标准的高级技能要求执行。理论知识考试题目由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农业分库生成,适当增加动物防疫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内容试题。现场技能操作主要考核猪瘟疫苗免疫注射、猪前腔静脉采血、鸡翅静脉采血、鸡心脏采血、鸡体解剖与采样等5项内容。
(二)家畜(牛)繁殖员竞赛项目。按照家畜繁殖员国家职业标准的高级技能要求执行。理论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考题由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农业分库和家畜繁殖相关知识生成。现场操作主要考核牛精液质量检查、发情鉴定和人工授精3项内容。
(三)兽医化验员竞赛项目。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间为90分钟,考题由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理论考试习题库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生成。现场技能考核主要考核禽血液样品、禽组织样品采样能力和禽流感血凝试验和血凝抑制试验(HA和HI)。
(四)兽药质量检验员竞赛项目。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方式,题型包括选择题、判断题。理论考试范围主要包括兽药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检验检测基础知识、抽样基本要求与技能、实验室操作技能知识等内容。现场操作考核包括二氯异氰脲酸钠的含量测定(兽药质量标准2017年版)和维生素C、卡巴匹林钙、葡萄糖酸钙的含量测定(中国兽药典2020年版一部)。
(五)畜产品抽样员竞赛项目。理论考试采用闭卷方式,理论和技能考试内容涵盖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抽样基本要求与技能、检测样品制备、检验检测相关基础知识和实验室操作技能知识等。
(六)饲料兽药技术员竞赛项目:理论部分采取闭卷考试、知识竞答方式,内容涵盖相关法律法规、质量安全知识。技能部分,主要是饲料兽药原料查验及产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核查、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或者兽药GMP现场检查及抽样、饲料兽药标签检查技术操作、饲料兽药加工和安全生产技术操作等。
各项竞赛项目决赛具体内容、评判标准细则,由组委会各办公室具体明确并下发。
五、参赛条件
参赛人员应政治合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操作技能。各项目决赛,原则上每市选派1支代表队参加,可选派1名教练员、1名领队,领队由各市畜牧兽医部门分管负责人或竞赛组织负责同志担任。
(一)动物疫病防治员竞赛项目。各代表队参赛队员3人,参赛人员须是县级以下从事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人员,从事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满4年,在本单位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至决赛当月,下同)。
(二)家畜(牛)繁殖员竞赛项目。各代表队参赛队员3人,参赛人员应为参赛地区牛人工授精以及从事与养牛生产管理、繁育、精液质量检测等相关工作的人员,从事畜牧技术推广的技术人员也可报名,须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三)兽医化验员竞赛项目:各代表队参赛队员2人,参赛人员须是参赛地区市、县级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人员,且从事兽医实验室检测工作满3年。
(四)兽药质量检验员竞赛项目。参加竞赛的兽药生产企业,须获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原则上每家企业限选拔推荐2名选手参赛;参加竞赛的兽药检测机构,须获得《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原则上每个机构限选拔推荐2名选手参赛。参赛人员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须是参赛单位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从事兽药质量安全检测工作3年以上。
(五)畜产品抽样员竞赛项目。各代表队参赛队员3人,参赛人员须是从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或抽样的工作人员,以及获得《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检测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须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六)饲料兽药技术员竞赛项目。各代表队参赛队员不超4人(至少1名企业人员),是全职从事饲料兽药行业监督管理、执法、许可审批、技术服务、检验检测、加工制造等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含合同聘任制),正式工作1年以上。
已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加本届竞赛;已参加过某一个项目省级决赛3次以上的,不能再参加本项目的竞赛决赛。一经发现查实参赛选手不符合参赛条件即取消个人竞赛资格和所在代表队团体评奖资格。
六、奖项设置
(一)申报“山东省技术能手”和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鲁人社函〔2024〕57号)要求办理。
(二)对决赛获得相应名次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研究确定,颁发一、二、三等奖证书,总获奖人数不超过参赛人数的60%。根据竞赛组织情况,可对部分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没有开展预赛的不能参评。
(三)基层竞赛、预赛由县市两级参照省级决赛的奖项设置,对优秀选手进行奖励。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深度动员。积极开展“强国兴鲁,人才有我”学习讨论,迅速掀起大学习、大培训、大比武的热潮,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扎实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良好风尚,引导广大劳动者立足本职工作,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创造新业绩。扩大竞赛活动覆盖面,基层竞赛、预赛参与职工不少于本工种人数的70%。
(二)精心筹备,周密组织。竞赛活动的组织要秉持公正、节俭、安全的原则。参赛单位按照各组委会办公室编制下发的竞赛方案,了解竞赛内容范围、具体评分标准,积极开展学习、培训、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提能活动,遴选优秀选手参加决赛。承办单位要科学制定竞赛组织保障方案和有关应急预案,做好裁判人员培训工作,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规定,确保赛事稳妥有序完成。
(三)加强宣传,推广经验。认真做好竞赛活动的宣传工作,扩大基层知晓度,增强社会关注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报道优秀选手成长进步的先进事迹,宣传竞赛活动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选拔和激励等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注重发掘推广基层组织竞赛的亮点经验,助推畜牧行业练兵比武活动提质增效。技术能手等申报材料于11月底前报送。
附件:1.全省畜牧兽医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织机构
2.全省畜牧兽医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决赛选手推荐表
3.全省畜牧兽医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市级代表队报名表
4.全省畜牧兽医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基本安排表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总工会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