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198Q/2024-004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6-07 有效性: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二期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工作的公告
2024- 06- 07 16: 28: 28 来源: 省局屠管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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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二期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工作的公告

公告〔2024〕33号


为加快《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进度,经研究省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第二期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

(一)考核对象:生猪屠宰企业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

(二)报名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考核:

1.兽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2.高中学历(中等职业学历)或非兽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从事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实习相关工作半年以上的人员;

3.初中学历,且从事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

4.从事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与时间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注册。报考人员在手机端打开“牧运通”微信小程序,在“屠检考务”模块,按照提示注册账号(手机号)和密码登录,并完善个人信息。

2.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21日。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兽医网(网址:www.cadc.net.cn)“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入口”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或者手机端“牧运通”微信小程序,按照报名要求和流程进行报名,上传报名审核表PDF版和照片(报名审核表格式见附件1)。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并对信息真实性做出承诺。

通过手机端“牧运通”微信小程序注册账号、考核报名的具体步骤详见《屠检考务小程序操作说明》(附件2),技术咨询请加QQ:879798154。电脑端“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登录的账号及密码,与考生在“牧运通”微信小程序端注册的账号及密码相同。

(二)报名审核及确认

1.工作分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工作。山东省畜禽屠宰技术中心具体负责开展全省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报名确认、考场布置、监督巡考等相关考务工作,指导考核承办机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负责本辖区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工作。  

2.市级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于2024年6月25日前通过电脑端“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完成本辖区报考人员资格审核。

3.省局于2024年7月1日前通过电脑端“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按照报名时间先后顺序,审核通过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核申请,确认其参加本次考核的资格。

4.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7月2日起在电脑端“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或者手机端“牧运通”微信小程序上查询报名审核结果,报名审核通过的方可参加本次考核。

三、准考证打印和打印时间

报考人员在报名审核通过后,在电脑端“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或者手机端“牧运通”微信小程序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7月3日-9日上午9:00。

四、考核时间、方式及考点设置

(一)考核时间:2024年7月9日上午10: 00—11:00。

(二)考核方式:集中闭卷、计算机考试。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开发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试题库和考核信息系统[包括电脑端“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和手机端“牧运通”微信小程序中的“屠检考务”模块,可查阅考核大纲]供报考人员无偿使用。

(三)考核地点:临沂大学实验2号楼(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

联系人:房曙光

联系电话:0539-7258150

(四)考核要求:考核采取在线机考形式,时间为1小时。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者缺一不可)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考试开始2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退场。

五、考核内容

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实行全国统一的岗位技能要求标准、全国统一的考核大纲,主要考核畜禽屠宰、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兽医卫生检验基础知识、实际操作规范要求等,具体考核范围见《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岗位技能要求》(NY/T 3350-2021)和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大纲。

六、考核合格成绩认定

本次考核共100道题,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七、考核合格证颁发

考核成绩确认后,考核系统按照预先设定的规则,生成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合格证电子版。省畜牧兽医局颁发考核合格证。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确定600人参加考核。本次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考人员备考的内容应以考核大纲和全国通用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培训教材[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组织编写、中国农业出版社2021年8月出版的《全国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培训教材》]为基础,主要包括肉品品质检验有关基本知识、宰前检验和宰后检验操作技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

(三)《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岗位技能要求》(NY/T 3350-2021)所列参考文献“生猪屠宰检疫规程”以《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等22个动物检疫规程的通知》(农牧发〔2023〕16号)的附件15为准。

(四)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大小为一寸证件照,背景应为单色、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不得使用生活照、自拍照,因照片不符合要求报名不成功的,后果自负。

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的生猪屠宰企业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参加考核,防止因兽医卫生检验人员数量不足导致《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验收进展缓慢,各地要抓好具体工作落实,确保此次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畜禽屠宰管理处  

联 系 人:伏丽萍   薄永恒

联系电话:0531-51788898、51788895

山东省畜禽屠宰技术中心

联 系 人:李桂华 

联系电话:0531-51788775

13869180151(微信同号)

武汉至为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但自强

联系电话:18771049112


附件: 1.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报名审核表;

         2.屠检考务小程序操作说明;

         3.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4年6月7日

附件1-3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