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198Q/2024-0059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7-19 有效性:

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畜禽遗传资源开发利用优秀企业遴选的通知
2024- 07- 19 17: 08: 27 来源: 省畜牧总站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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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畜禽遗传

资源开发利用优秀企业遴选的通知

鲁牧站字〔2024〕6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

为持续推进我省畜禽遗传资源开发利用,进一步调动遗传资源保护单位开展资源开发利用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我省遗传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升,形成以保护促开发的良好局面。经研究决定,拟在全省遴选一批畜禽遗传资源开发利用成效显著的优秀企业,予以重点宣传推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数量

在从事我省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并开展资源开发利用的省级以上保种企业或其母公司中,遴选开发利用优秀企业8-10家。

二、申报条件

企业满足以下开发利用类型条件之一的,可参与申报:

类型1:从事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优异性状挖掘,取得显著成效的;

类型2:利用我省地方畜禽遗传资源成功培育新品种(配套系)的;

类型3:开展地方遗传资源扩繁及仔畜(雏禽)销售的;

类型4:从事地方畜禽遗传资源养殖、加工(包括初加工、深加工,或委托加工)、销售(含线上)一体化生产的。

三、申报程序

(一)按照企业自愿参加,各市畜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申报的方式进行,鉴于遗传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企业分布不均,本次申报原则上每市每个品种至多择优推荐1家企业。

(二)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格式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 2 份,经所在县、市审核同意并出具推荐函上报我局。申报日期截至9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广泛动员、认真筛选、择优推荐,获得2023年“十佳”开发利用优异企业的原则上不再重复推荐。

(二)省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有关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组织专家赴现场审验,研究确定符合条件的开发利用优秀企业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并经局集体会议审议通过后,纳入重点宣传推介和奖补范围。

五、联系方式

1.省畜牧总站种质资源室:齐超、张淑二,0531-87198678

2.省畜牧局畜牧处(畜禽种业管理处):蒋吉红,0531-51788863

申报材料邮寄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西路4566号山东畜牧大厦(收件人:齐超,电话:15665868010)


附件: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4年7月19日

附件

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1.封面:顶部为山东省畜禽遗传资源开发利用优秀企业遴选申报材料;中下部为申报单位名称、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申报日期。

2.基本情况:围绕通知第二条申报条件的要求,简要介绍申报单位所具备的条件、运营、业绩等方面的情况。

3.基本条件:列表说明从事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具备的软硬件设施条件、人员情况等。

4.生产运营:近三年申报企业运行情况介绍,包括生产、加工、销售、管理等方面。

5.社会影响:有关品牌、荣誉、资质等证明资料。

6.承诺函: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近5年内社会信用良好及同意利用所获奖补资金开展宣传、产品开发做出承诺。

7.技术资料及其它附件:重点提供产品研发、加工、检测及销售方面情况的材料(或各类证书复印件)。包括:符合开发利用类型1的,需提供显著成效的证明材料或鉴定报告等;符合开发利用类型2的,需提供2023年以来取得的新品种(配套系)证书复印件;符合开发利用类型3、4的,除新产品证书、批号及宣传材料(含视频)等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2021-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