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时期党的纪律建设的经验与启示
2024- 07- 02 11: 29: 28 来源: 河南日报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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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抗日战争相持阶段到来后,为担负起抗战的领导重任,动员全国人民坚持持久抗战,1939年,毛泽东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中,提出建设“一个全国范围的、广大群众性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的布尔什维克化的中国共产党”的党建总目标,并指出这是一个“伟大的工程”。党的纪律建设是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重要方面。延安时期,围绕党的建设总目标和抗战总任务的实现,对巩固党的组织工作中的纪律建设进行了诸多探索。

把加强党纪作为巩固党的组织的重要举措

抗战全面爆发以后,对党员干部的需求猛增。1938年3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大量发展党员的决议》以后,党的组织和党员队伍获得了规模和数量上的大发展,但也出现了发展过猛带来的问题。1939年8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的《关于巩固党的决定》指出:“正因为在短时期内党得着了猛烈的发展,所以党的组织很不巩固,在征收新党员的工作中是有严重的错误与缺点存在的……许多普通抗日分子或党的暂时同路人,也加入了党。异己分子,投机分子,以及奸细,也乘机混入了党。使党的组织之无产阶级先锋队的作用和党的组织之巩固程度大大受到损害。”这些组织上问题的存在,使得“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巩固党,成为我们今天极端严重的任务,成为完成党的政治任务的决定因素”。为解决党的组织上存在的问题,要求“必须提高党的纪律和加强党的团结”。只有通过严密的党的组织和纪律,“把党团结得像一个人一样,才能使党有所准备来克服目前的困难”,才能取得抗战的彻底胜利。这就为通过纪律手段来巩固党的组织、提高党员队伍质量提供了依据。

《关于巩固党的决定》下发后,各地党的组织迅速开展了巩固党的工作。尤其是通过组织审查和思想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严明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党组织的审查工作主要是通过干部的审查、党支部的整理审查和健全组织领导来进行。同时,各地党组织都十分重视加强党员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教育。陕甘宁边区采取有计划地选调干部到马列学院和中央党校学习、扩大边区党校以轮训区级干部、开办乡级党员训练班等措施,加强对党员的教育。边区党委还为党员和支部提供了关于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怎样开展支部工作的教材。晋察冀根据地党的各支部普遍建立了关于怎样做一个好党员的党课制度、定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方针政策的学习制度以及检查组织纪律和思想作风的组织生活制度。通过这些措施,党员的素质尤其是遵守纪律的意识得到很大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得到极大增强。

把严守党纪作为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最高责任

党的纪律是自觉的纪律和铁的纪律的统一。提高纪律意识,增强纪律自觉,是党员严守党纪的思想前提。延安时期,党强调纪律建设之于组织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指出,十七年来,尤其是五中全会以来的党的斗争经验,证明了有在党内、八路军与新四军内继续坚持铁的纪律的必要。毛泽东要求党在领导革命和军事斗争中、在发展党员和培养干部的过程中、在发展党内民主的实践中都要加强党的纪律。在延安整风运动中,毛泽东再次强调,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时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的陈云提出组织工作中的纪律要求,指出“纪律是党的生存和斗争胜利的一个根本条件”,要“用纪律保障党的意志和行动的统一”。

为了保证党员和党组织遵纪守纪有明确遵循,延安时期还制定了一系列党纪法规。毛泽东要求,“从中央以至地方的领导机关,应制定一种党规,把它当作党的法纪之一部分”,并不折不扣地实行起来。党的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为党的各级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了党内法规的依据和要求。1941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把严守纪律作为党员增强党性的要求,还进一步提出了“四个服从”的纪律要求。这一系列举措突出了党的纪律在党的组织发展中的重大作用,指明了以纪律建设提升党的组织力和凝聚力的方向。

把严守党纪作为发展党员的基本要求

严格遵守纪律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个重大建党原则,也是吸收先进分子加入党组织的一个基本条件,更是党组织对每一位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党的六届六中全会后,为解决党员队伍迅速扩大带来的影响组织纯洁的问题,在审查教育党员、巩固党组织的过程中,特别强调共产党员的标准,并在其中突出纪律的要求。1939年,陈云《发展党员问题》《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刘少奇《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张闻天《共产党员的权利与义务》等文章中,都把遵守党的纪律作为发展党员的基本要求。具体包括:其一,遵守党纪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义务。其二,共产党员应该严守党的秘密。其三,迅速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党员遵守纪律的基本表现。其四,“四个服从”是党的最高纪律,是保障党的意志和行动统一的重要武器。

要求党员自觉严格地遵守纪律,不是压制党内民主,而是强调遵守纪律与维护党员权利的统一。陈云认为,纪律具有强制性,但“纪律并不妨碍党员、党组织应有的权利”。刘少奇指出,“党的民主集中制,是矛盾的统一体。违反党的集中原则,是违反纪律的。违反党的民主原则,也是违反纪律的”。可见,在此时党的纪律建设的语境中,已经充分体现了纪律约束党员行为和纪律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统一。

把严守党纪作为党的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干部的选拔任用。毛泽东强调,共产党的干部政策,应以能否坚决地执行党的路线、服从党的纪律、和群众有密切的联系、有独立的工作能力、积极肯干、不谋私利等为标准。延安时期党的干部选拔任用上,在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基础上,特别突出对干部遵守各方面纪律的要求。陈云、刘少奇等在一系列文章和讲话中,提出了干部的选拔标准:一是忠实于无产阶级事业,忠实于党;二是与群众有密切联系;三是能独立决定工作方向并负起责任;四是守纪律。同时指出,“纪律是保证政治上组织上统一的武器”。党员干部要对党忠诚、坚持原则,“当你所在的党的组织散漫,纪律废弛时,你能去整理组织,建立纪律与秩序”,要把选拔干部的纪律标准转化为对干部自身的纪律要求。

党内没有超越纪律之上的“特殊群体”。党的干部身居一定的工作地位,手中掌握一定的资源分配权。但干部不是纪律之外的特殊群体,因此,对党的干部要加强监督,避免出现“特殊人物”“特权人物”。不论党员职务和党内的地位身份,不能有特殊人物独立于党的纪律之外,所有党员都要遵守党的纪律。这一时期党对领导干部的纪律要求及其贯彻落实,保证了党组织的团结统一和坚强有力,进而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有效贯彻执行。

把加强党纪教育作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任务

全面抗战初期党员队伍的迅速扩大和党内组织成分的复杂性,使得党内出现了漠视党纪、违反党纪的现象。因此,在全党范围内加强对党员和领导干部的纪律教育,成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以案释纪是这一时期进行党纪教育的一种有效方式,其中一个典型案例就是开除刘力功党籍事件。刘力功系在抗战初期由国统区奔赴延安的知识分子,他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学习毕业后,党组织安排他到基层锻炼,遭到他的拒绝。陈云和党组织先后七次找他谈话,但刘力功依然拒绝执行党的决定。基于此,党组织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开除刘力功党籍。延安各机关、学校围绕“为什么要开除刘力功党籍”,开展了一场关于严肃党纪的讨论。陈云在《为什么要开除刘力功的党籍》一文中指出,部分新党员还带着浓厚的非无产阶级思想和习惯,需要引起我们极大注意,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教育尤其是纪律教育,以强化他们遵守纪律的意识。“在党内尤其是新党员中加强纪律的教育,使他们了解为什么要遵守纪律,怎样做才是遵守纪律,什么事是违反纪律的等等一类问题,是非常重要的”。这一典型事件的讨论产生了用党的纪律教育党员的良好效果,干部、学生纷纷从刘力功事件中反思自己,延安一时出现了“三多三少”的现象:讲个人要求的少了,服从组织分配的多了;图安逸比享受的人少了,要求到前线和艰苦地方锻炼的人多了;自由主义现象少了,严守纪律的人多了。

关于纪律教育与纪律处罚关系的处理,也是纪律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违纪党员不是粗暴处分、一刀切地开除党籍了事,而是要建立一套完备的处分违纪党员的程序和办法。陈云在《共产党的基本组织原则》一文中,对“违反纪律者如何办”进行了回答和说明。其一,要做到教育和处罚的统一,“两条战线斗争——反对惩办与反对放任”。其二,处罚的形式,包括“劝告,口头书面警告,严重警告,最后严重警告,撤职,开除”。其三,关于谁来执行处罚,各级组织可执行,开除须经上级批准。其四,“党员有权上告,但未开除者先须服从,党内外不得有反党言论”。这是对违反党纪的党员进行处罚的较为完备的规定和说明。陕甘宁边区党委于1940年4月颁行了《关于开除党员党籍问题的决定》,进一步从党内制度层面健全开除党籍这一严厉处分的相关程序规定,通过以案释纪的方式达到预防党员违反纪律、进而教育党员的目的。

延安时期党的组织工作中的纪律建设,对于增强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巩固党的组织、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发挥党在抗战中的中流砥柱作用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作者分别系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党的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共党史党建研究院研究员,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