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198Q/2024-007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4-09-02 | 有效性: |
2024- 09- 02 09: 46: 38 | 来源: 省局饲药处 |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关于公布2023年度整县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典型县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部署,稳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经研究,决定公布“整县推进”突出的青岛市胶州市、淄博市高青县、枣庄市峄城区、烟台市蓬莱区、济宁市邹城市、威海市荣成市、日照市莒县、德州市禹城市、滨州市惠民县、菏泽市巨野县10个县(市、区)为“2023年度整县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典型县”。
希望典型县继续发扬成绩和减抗实效,发挥好典型引领作用。全省畜牧兽医系统要以典型县为榜样,全面提升畜禽绿色健康养殖水平,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为维护全省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