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198Q/2025-0079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布时间: | 2025-12-31 | 有效性: |
| 2025- 12- 31 16: 29: 42 | 来源: 省局动卫处 |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
关于公布实验室考核结果的公告
公告〔2025〕90号
根据《山东省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鲁牧动卫发〔2025〕1号)文件要求,经书面评审和现场考核,济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东明县畜牧服务中心等8个兽医实验室符合农业农村部兽医实验室考核要求,现准予颁发《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有效期五年。
特此公告。
附件:1.《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颁发名单(市级)
2. 《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颁发名单(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
3. 《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颁发名单(县级)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