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198Q/2025-0079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2-31 有效性:

关于公布实验室考核结果的公告(公告〔2025〕90号)
2025- 12- 31 16: 29: 42 来源: 省局动卫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关于公布实验室考核结果的公告

公告〔2025〕90号


根据《山东省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鲁牧动卫发〔2025〕1号)文件要求,经书面评审和现场考核,济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东明县畜牧服务中心等8个兽医实验室符合农业农村部兽医实验室考核要求,现准予颁发《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有效期五年。

特此公告。


附件:1.《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颁发名单(市级)

          2. 《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颁发名单(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

          3. 《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颁发名单(县级)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1-3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