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198Q/2025-0026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5-05-23 | 有效性: |
2025- 05- 23 16: 19: 54 | 来源: 省局人事处 |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025年度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方案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省畜牧兽医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创新能力、综合素养等,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2025年度我省畜牧兽医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方案。
一、专业科目范围
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及自由职业者中,从事畜牧兽医、饲料兽药工程系列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习内容
(一)法律法规。畜牧兽医、饲料兽药及相关法律法规宣讲,新修订畜牧兽医、饲料兽药及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等。
(二)政策项目。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等重大部署及政策措施解读,中央1号文件、省委1号文件等政策宣讲,国家及我省畜牧兽医相关政策、项目以及涉及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政策解读。
(三)技术推广。畜牧业稳产保供、畜牧生产提质增效、饲料兽药屠宰转型升级、特色畜牧业发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良种繁育及保护开发等新技术、新模式。
(四)疫病防控。重大动物疫病预防、人畜共患病防控、动物疫病诊断与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与处置、动物疫病净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
(五)质量安全。品牌创建,畜产品及畜牧业投入品质量安全检测、快速筛查,常见非法添加物及兽药残留检测等技术、标准、规范的推广应用等。
(六)智慧畜牧。山东省智慧畜牧大数据平台推广应用、生产智慧化、产业数智化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案例分析及推广等。
参加由省畜牧兽医局组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可的技能竞赛、技术比武、行业性比赛活动或其他种类的学习,可抵10个学时的专业科目。国家及我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学时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专业科目学习不得少于60学时。
四、学习形式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要求,采用远程教育、线下培训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继续教育。
结合各地实际暂由省畜牧总站主办的“鲁牧云课堂”、山东农业大学主办的继续教育平台、山东省兽医协会主办的继续教育平台作为行业继续教育远程教育主阵地,各市、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也可结合自身工作需要组织开展线下培训。
五、其他事项
举办远程教育的省畜牧总站、山东农业大学、省兽医协会要根据方案及时编制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组织精干力量编制网络课件,在提供线上学习专业科目的同时,做好有关科目学习效果的评价。各举办单位需要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继续教育电子证书,并可以自行打印。
各举办单位要加强协作,推动行业网络课程资源建设,打造优质服务平台,推选一批精品课程,同时,鼓励其他有关单位等积极拓展继续教育形式、平台,丰富课程资源,为全省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提供高质量服务。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