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 05- 09 17: 25: 35 | 来源: 省局政法处 |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
关于《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我局起草了《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sx@msyjdwc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征求意见”。
二、信函可邮寄至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联系人:李善成,联系电话:0531-51788873,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西路4566号,邮编:250100。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9日。
附件: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修改内容黑白对照文本)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