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 08- 14 09: 06: 33 | 来源: 大众日报 |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
近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山东省工业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构建全链条规范化管理体系,培育规范有序、绿色低碳的再生资源产业。据介绍,山东将借此打通工业再生资源产业全链条监管断点,依托智慧平台与“五流合一”管控机制,引导行业向集聚化、智能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办法》自今年9月6日起施行。
工业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行业管理涉及多个部门,为建立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牵头建立健全跨部门常态化联动工作机制,各部门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加强“产废、回收、加工、利废”全产业链监管。根据《办法》,聚焦行业突出堵点,围绕虚开发票、虚假空转交易等涉税风险,山东将落实“五流合一”(合同流、货物流、发票流、资金流、信息流)数字化监管,搭建智能预警与跨部门协同溯源体系。
其中,由山东省工业再生资源回收加工智慧监测平台建立用户准入、日常动态监管、规范退出等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线上监测与线下核验,协同推进风险预警、行业统计等,确保交易全流程在线、数据真实。
县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当鼓励辖区内工业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等相关市场主体,完成平台注册入驻、信息备案及数据更新,并督促企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交易、仓储、流向等业务数据。监测平台运营主体应严格落实“五流合一”监管要求,统一线上线下交易管理标准,归集市场主体信息、交易明细、物流轨迹、资金往来、涉税票据等重要数据。
平台注册相关市场主体要全面开展“五流合一”自查,规范进项发票获取渠道,依法申请发票额度。县级以上税务部门重点打击空壳公司注册、关联企业循环开票、资金流转异常等虚假营收违规行为。持续优化数电发票使用及赋额管理,压缩企业违规操作空间。
同时,山东将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工业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重点项目融资支持力度;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产业发展。鼓励工业再生资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强协作,推动在原料供应、技术研发、产品应用等方面深度对接。(付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