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饲料质量安全监管情况


2018年,山东省饲料质量监管工作坚持生产、经营、使用三环节同时发力,既打好治理组合拳,又坚持突出问题导向,狠抓薄弱环节,通过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广大企业的共同努力,进一步提升了饲料等畜禽投入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为维护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提供了较好支撑。

一、积极贯彻落实新的饲料法规,推动饲料产品质量提升

一是举办3次全省规模培训班,落实新《饲料卫生标准》、宠物饲料管理办法、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等法规,督促企业及时修订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标签。配合省饲料所农民培训项目,有针对性的开展了中控工、配方师、化验员等专项培训活动,累计培训2000多人次。

二是落实中央、省简政放权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设立许可部分事项进行调整,简化饲料行政审批程序,减轻企业负担。两个方面:变更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设立许可申报材料中微生物菌种来源证明材料,经与部里沟通,将“种属证明”由国家或省部级机构出具改为申请人按要求自行检测或由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对增加产品类别、产品品种的申请,在企业原有生产场地、设备设施、检化验设备设施等能够满足申请增加的产品类别、产品品种或产品系列的前提下,对4种情形的设立许可由实地核查改为事后监管(配合浓缩或精料补充料、添加剂预混料、添加剂和混添、单一饲料;通过部级、省级饲料质量管理规范示范企业一年内申请续展的)。

三是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省级示范企业创建,新增20家省级示范企业,省级以上规范示范企业总数达到58家。2018年3月12日,在大众日报、齐鲁晚报发布全省所有《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部、省级示范企业名单公告,产生较大社会反响,调动了饲料生产企业申报省级示范的积极性。11月6日,又发布今年评定的20家《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省级示范企业公告,在大众日报、齐鲁晚报发布。同时,将规范实施与生产许可审批挂钩,对实施《规范》不合格企业,不受理其审批申请;对示范企业一年内换证等可以免于专家现场验收。四是服务行业,与省饲料协会共同发起成立山东省绿色无抗饲料联盟,与广东省协作举办“东东论坛”,组织企业走出去进行饲料技术交流活动。

二、加大“双随机一公开”、不合格产品查处力度,案件督办、省级飞检效果明显

在“双随机一公开”方面,省局超额完成2018年省级87个企业的检查任务,及时在网站公布检查结果。农业农村部下达我省450家饲料生产企业、1415批产品的监督检查和抽样任务。省局按照部里要求,会同江苏省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采采取市地交互检查方式,积极组织检查、抽样工作。从5月初开始到9月底,历时5个多月时间,全面提前完成部里下达的检查抽检任务。通过这次大规模的抽查,及时发现了一批规范管理的好企业、绿色无抗饲料的好典型,也及时将不合格产品报告以督办单形式发给市地查处,向临沂、泰安等市移交立案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

在不合格产品查处方面。印发《关于2018年上半年省级饲料产品监督抽检结果的通报》(9月30日中国畜牧兽医报刊登了通报内容),并视查处情况进行现场督查,近期将汇总查处情况向社会通报。将省饲料质量检验所承担的2018年饲料中硫酸粘杆菌素风险监测、生猪养殖企业饲料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内部通报。

在案件查办方面。通过跨省通报、媒体曝光、主动监测等手段,省局相继督导查处了枣庄、聊城、东营三市瘦肉精阳性案件,均得到较好处置。其中,对查处进度慢、综合执法协调困难的聊城冠县案件,省局下发公开挂牌督办函到县政府,引起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推动了查处工作落到实处。 9、10两月,省局联合省公安、食药三部门对10个重点县(市、区)养殖、屠宰、流通三环节养殖活畜和畜产品进行了160批次飞行抽检。

三、启动宠物饲料生产管理

开展宠物饲料生产摸底调查。省局带队到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多格漫食品(青岛)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调研。摸清行业基本情况。截至目前,全省约有宠物饲料生产企业400多家,主要分布在青岛、烟台、聊城、潍坊、临沂等市,宠物饲料总产值约60-80亿元,占全国的10%以上。8月份在青岛举办全省宠物饲料生产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培训班,落实《宠物饲料管理办法》、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等法规,督促宠物饲料生产企业及时修订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标签。

四、积极参与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积极落实农业农村部64号公告,组织开展猪源性饲料的检查抽检,全省上报样品3400余份,协助省动物疫控中心对7月份以后生产的800多分样品进行检测,对疑似阳性样品进行现场核查,对德州、临沂等5家生产企业和7家屠宰厂进行核查督导,下发查处文件,责令临沂处罚一家违法违规企业。

五、在全国率先实施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分级管理

为应对全省饲料兽药生产企业监管对象众多(截至2018年上半年,全省共有饲料生产企业1900家,约占全国的八分之一,兽药生产企业300家,约占全国的六分之一)和监管执法力量薄弱矛盾日益突出问题,创新监管模式,提高对饲料兽药生产企业监管执法的有效性、精准性,省畜牧兽医局起草了《山东省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稿),通过报省法制办备案、省政府办公厅审定后,于9月初正式印发,决定自2018年10月6日起在全省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实施分级管理。分级办法依照饲料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管理状况,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级评定工作由县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市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要根据评价分数按辖区内所有饲料、兽药生产企业数量的不高于30%比例评定为优秀企业、不低于10%比例评定为一般企业、其他60%为良好企业,各市分出级别后报省局会商确定最后级别。通过分级实施,实现提高对饲料兽药生产企业监管执法的有效性、精准性的目标。

2019年4月省局发布23号公告,公布了年度分级评价结果,并于4月19日在《齐鲁晚报》公开刊登公告,曝光了未评定的企业名单,使所有企业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将更好推动企业增强社会责任和质量安全意识,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饲料兽药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