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畜牧兽医体系机构队伍简况


改革开放以来,畜牧兽医机构历经探索建立、推进健全、完善提升等多个阶段,逐步建立起职能完备、架构合理、覆盖全面、运转有力的产业体系、组织体系、人才体系和管理支撑体系。

一、主要职能

历经多年改革转变,畜牧兽医部门职能逐步加强,目前主要承担三大项职能。其一,以促进产业发展为主的经济职能。主要是通过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监测预警、典型示范、协调交流、公共服务等手段,对畜牧业进行调控扶持、引导推动、调整规范、支撑服务,从而达到提升产业、保障供给、容纳就业、增加收入、产业脱贫的目标。其二,以控制安全风险为主的社会职能。主要是通过行政管理、日常监督、行政执法、技术支撑等手段,对饲料兽药生产经营、畜禽养殖经营、畜禽收购运输屠宰等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动物疫病进行防控,从而达到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公共卫生安全、行业运行安全的目的。其三,以污物处理利用为主的生态职能。主要是通过引导扶持、指导服务、模式推广、协助监督等手段,对畜禽粪污、病死畜禽等废弃物进行处理利用,从而达到优化生产生活环境、构建“静脉”经济产业链条、促进农牧生态循环的效果。

二、机构队伍

省级:根据2019年部门“三定方案”,省畜牧兽医局是省农业农村厅的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厅级。内设机构8个,行政编制5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1名(含总畜牧师1名,总兽医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2名(含机关纪委书记1名)。所属7个事业单位,编制195人。其中,省动物卫生技术中心、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省畜牧总站(省种畜禽质量测定站)、省兽药质量检验所(省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省饲料质量检验所(省畜牧环境监测中心)、省蜂业良种繁育推广中心(省蜂业与蜂产品质量检验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省畜牧兽医局机关服务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市级:16市设农业农村局,加挂畜牧兽医局的牌子,10个市设立直属市政府畜牧发展(或服务)中心及相应的畜牧兽医方面的事业单位。

目前,省市两级机构改革基本到位,县级机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部分市县畜牧兽医局行政职能划入农业局,畜牧兽医局保留现级别,变为公益类事业单位;部分市县畜牧兽医局与农业局完全合并,设置2-3个畜牧兽医方面的职能科室,挂畜牧兽医局牌子;部分市县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执法职责归并。改革过程中,机构性质、人员划分、执法监督、政策保障差别较大。

(人事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