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198Q/2019-0178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时间: | 2019-11-26 | 有效性: |
2019- 11- 26 09: 47: 17 | 来源: 屠管处 |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
关于公布2019年全省畜禽屠宰环节
随机检查结果的通知
鲁牧屠管字〔2019〕6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
省畜牧兽医局于2019年11月14日-20日,对济南市和淄博市18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开展了省级随机检查,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抽检。现将2019年畜禽屠宰环节随机检查结果予以公布,请两市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屠宰环节非洲猪瘟检测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19]7号)要求,对2019年7月1日前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具备非洲猪瘟检测能力的生猪屠宰企业,坚决依法取消生猪定点屠宰资格。
二、督促生猪屠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生猪采购、待宰静养、屠宰检验检疫、非洲猪瘟自检、生猪产品出厂等各项生产管理制度,严禁未经检验检疫和非洲猪瘟检测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
三、所在县(市、区)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检查结论和建议(详见附件)督促限期整改,停业整顿企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撤出驻场官方兽医,停止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至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恢复;违反《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生猪屠宰企业,县级农业执法部门应进行行政处罚或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四、对限期完未成整改和建议取消生猪定点屠宰资格的企业,由当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相关监管工作,按照程序依法取消生猪定点屠宰资格,报省畜牧兽医局备案,同时关停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出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电子出证系统。
附件:2019年全省畜禽屠宰环节随机检查结果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