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198Q/2020-010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组配分类: 其他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 2020-11-05 有效性: 有效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落实国办意见发展“两低一高”饲料的意见
2020- 11- 05 09: 57: 29 来源: 饲药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关于落实国办意见发展“两低一高”饲料的意见

鲁牧饲药发〔2020〕13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倡树绿色发展理念,节约饲料粮食资源,遏制饲料生产和畜禽养殖过程中过度追求出栏率和料肉比,从而导致饲料配方中高蛋白、高能量、高铜高锌、高磷等奢侈浪费、违法违规现象,加快山东饲料行业转型升级,决定在全省饲料行业用1-2年时间推广“两低一高”饲料产品,即“低蛋白、低能量、高转化利用率”饲料。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各市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当前饲料和畜产品产量整体过剩的新时代,积极响应中央要求,扩大内循环,提高地方饲料资料自给比例,节约饲料粮和添加剂使用量,需要适当降低畜禽饲料中营养含量标准,调低畜禽日增重、延长出栏时间,改善畜产品品质风味,降低饲料成本,增加养殖和加工业效益,减少畜禽粪尿中营养元素排放量。

二、加强区域调控。各级饲料管理部门要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根据2019年饲料产能利用率数据,在饲料产能利用率不足80%的威海、济南、淄博3市控限制新上配合饲料,在产能利用率超过130%的东营、日照、烟台鼓励新上饲料产能,其他市维持现有产能平衡发展,避免重复建设和饲料资料浪费。

三、制定实施方案。各市要督促指导饲料生产企业制定实施方案,积极落实国办意见,因地制宜加快推广“两低一高”饲料产品。引导帮助企业调整优化饲料配方结构,促进玉米、豆粕减量替代。

四、积极推行标准。鼓励企业直接采用团体标准和国家标准。要参照2018年10月26日中国工业协会批准发布的《仔猪、生长育肥猪配合饲料》、《蛋鸡、肉鸡配合饲料》两项团体标准,以及《蛋鸡和肉鸡配合饲料》等国家标准,用1年左右时间,全面修订饲料产品企业标准,并向养殖场户做好宣传工作,将粗蛋白、粗脂肪、铜、锌、磷含量设定在较小范围,不得超过团体标准和国家标准规定的高限。大型饲料集团企业、省级以上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企业生产企业,要率先落实“两低一高”要求。

五、扩大饲料资源。积极鼓励开发利用非粮饲料资源、加工业副产品、农副产品下脚料,替代部分玉米和豆粕。

六、保障玉米供应。各地要积极协调农牧产业扶持政策,增加省内玉米种植面积和饲料专用玉米产量,实现种植、养殖产销对接就地循环,减少收购储存运输环节损失和霉菌毒素污染,实现新鲜优质玉米优先供应饲料需要,合理解决工农争粮问题。

七、减少豆粕用量。发挥我省饲料级氨基酸产量大、企业多的优势,推广氨基酸平衡技术,减少豆粕用量。

八、优化饲料配方。推广龙头企业经验,在饲料配方中多使用玉米蛋白粉、花生粕等杂粕,代替豆粕;挖掘鱼粉、肉骨粉等动物源性饲料资源优势,有效替代进口鱼粉、豆粕等,减少进口依赖。

九、开发新型饲料。充分发挥科研教育单位和企业研发机构科技创新作用,开发新型饲料原料。加强利用饲料酶制剂、菌制剂产品,提高饲料产品转化率;开发推广原料预处理、昆虫生物转化等技术、产品或者模式,将蔬菜果品及农作物秸秆等非饲料资源转化为饲料原料;积极鼓励开发水产藻类、盐碱地牧草作物,扩大不占耕地的多年生构树、蛋白桑等非粮作物种植,提高在饲料中的添加比例,开发地方风味绿色健康畜产品。

十、加大科技攻关。加大科技推广和产学研结合力度,推广饲料精准配方和原料精细加工技术。组织行业企业和科研教学单位对接,开展饲料营养、配方技术培训和交流活动,通过科技攻关、制定地方标准、开展技术比武、表彰评比先进产品等方式,帮助中小企业根据畜禽不同生理阶段,细化、差异化饲料营养配方,实现饲料产品中可消化营养与畜禽生理畜禽相吻合,实现配方精准。

十一、改进生产工艺。鼓励新上饲料原料预处理、深加工企业,关停淘汰落后产能,整合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通过原料生物发酵、包被喷涂、高温熟化膨化、吸附过滤等精细化处理技术,消除各类饲料原料中抑制转化利用的因子,减少霉菌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提高饲料原料营养转化和生物活性。

十二、注重典型引领。各地要培育典型企业和示范模式,表彰新产品、新技术,引导全行业形成节约高效、绿色发展的氛围。

十三、严打违规行为。从2021年起,各地在制定饲料监管执法检查计划和饲料监督抽检计划时,对产品标签、市场宣传中夸大“出栏率、料重比、日增重”等饲料产品进行重点抽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产品。

十四、加强监督管理。从2022年起,结合畜禽养殖企业粪污排放处理有关政策措施,加大对养殖场自配料和使用非“两低一高”饲料企业产品的监管抽检力度,将排放超标的企业通报有关部门。

十五、强化宣传引导。省局支持饲料检验、科研教学单位、骨干企业、行业协会和新闻媒体,通过会展培训教育、标准评审检查服务、企业现场观摩、饲料转化率科研检测等,加强对“两低一高”等绿色无抗饲料产品的宣传引导,弘扬节约理念和科技创新、工匠精神,促进全省饲料行业培育一批高质量发展的先进企业、优质产品、典型模式。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0年11月4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