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198Q/2022-0056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7-27 有效性:

关于2022年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的通知
2022- 07- 27 16: 45: 18 来源: 省局人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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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2年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要求,现将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根据《关于2022年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笔试成绩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进入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省人畜共患病流调监测中心)、省饲料兽药质量检验中心、省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省畜禽屠宰技术中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面试人员。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进入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面试范围的考生

时间:2022年8月5日上午9:00

地点:山东省畜牧兽医局709会议室

2.进入省饲料兽药质量检验中心、省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面试范围的考生

时间:2022年8月5日下午14:00

地点:山东省畜牧兽医局709会议室

三、资格审查现场须提交材料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登记表》和《健康筛查信息采集表》,考生应如实填报(特别是学习、工作经历),如发现故意谎报、瞒报、错报等情形,视为违反诚信承诺,取消聘用资格。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笔试准考证(查看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

3.《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需留存)。

3.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照片为同一底版)。

4.其他证明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查看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本人签字的“学历、学位证书可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的承诺书。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交相关证书及学信网查询证明(查看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证明(须在2022年1月13日之前取得,查看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  其中,对专科、本科学历要求的一并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证明。

(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

(3)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研究方向等相关证明材料。

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考生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取消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资格审查和面试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主动了解济南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资格审查期间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就坐间距超过1米;

2.凭本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或截图打印“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显示个人信息完整的核酸检测结果)、健康筛查信息采集表(见附件),经现场扫描“场所码”并测量体温不超过37.3℃,登记参加资格审查。

3.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请主动报告,由专家组评估后确定考试安排,视情况参加线上资格审查∶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接者、次密接者;7天内有发生本土疫情地区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旅居史、接触史的人员或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居住社区10天内发生疫情的;近7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未尽事宜,执行《2022年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和《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有关规定。

地    址: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西路4566号。

联系电话:0531-51788827


附件: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登记表

           2.健康筛查信息采集表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人事处

2022年7月27日


附件: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登记表.docx

          2.健康筛查信息采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