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198Q/2023-0108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3-11-15 | 有效性: |
2023- 11- 15 14: 31: 31 | 来源: 省局畜牧处 |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场
(良种扩繁推广基地)遴选结果的通知
鲁牧畜发〔2023〕6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
为落实种业振兴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省畜禽种业振兴,按照《山东省畜禽遗传改良计划(2021-2035)》和《山东省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今年我局继续组织开展了第二批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场(良种扩繁推广基地、核心种公猪站)(以下简称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单位)遴选工作,最终11家符合条件,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布(附件),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大政策扶持和指导服务。实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遴选畜禽核心育种单位是落实种业振兴的具体行动,各级畜禽种业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发改、科技等政策资金扶持,调动企业开展育种工作的积极性,指导做好生产性能测定、遗传评估、品种选育培育和良种扩繁推广等相关工作,并纳入国家级畜禽核心育种单位积极培育。
二、加强监督管理。市县畜禽种业管理部门应每年组织对辖区内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省畜禽遗传改良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单位遗传改良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数据核查和工作指导,并每年依据数据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检查等情况进行内部通报。
三、推进实施遗传改良计划。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单位作为我省畜禽遗传改良计划承担主体,要认真履行相应职责,积极开展系谱信息记录、品种登记、生产性能测定、遗传评估、种畜禽品种选育和良种扩繁等工作,不断提升育种能力和良种性能水平,在全省畜禽种业发展中切实起到创新、引领和示范作用。
附件:第二批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单位名单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3年11月15日